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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社会安定维护群众利益 各地严格查处哄抬物价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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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4
第2版(经济)
专栏:

保证社会安定维护群众利益
各地严格查处哄抬物价行为
本报讯 今年5月以来,全国各地主要副食品价格上调,政府同时增加对城镇居民的副食补贴。这一重大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各地物价检查、商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乱涨价和哄抬物价的违纪、违法案件给予从严处罚。
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部门组成3个物价检查小组,分别对市内重点日用工业品商场、蔬菜肉食门市部、农贸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处。该市大桥街肉食部和丰丰商场下属的群众肉食部,把定量供应的冻猪肉按鲜猪肉价格出售给居民。物价检查人员发现后,对这两个门市部在教育的同时,各罚款400元。
大连市甘井子冷食品厂5月9日擅自将丙级雪糕的批发价,由原来的每支1角钱提高到1角5分,扰乱了冷饮市场的物价管理,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更加恶劣的是,5月10日,市经委冷饮办公室根据群众反映,责令该厂立即纠正,但他们却置若罔闻,直到5月11日才恢复原价。大连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除没收该厂违价销售的110箱雪糕收入外,对该厂罚款2000元,对厂长个人罚款100元。
各地对个别不法分子中饱私囊的行为,都给予从重惩处。5月7日,沈阳市食品公司苏家屯分公司直属门市部营业员王俊杰,一次就将353公斤国家定量供应居民的鲜猪肉,高价倒卖给两名个体肉贩,将差价款揣入腰包。沈阳市物价检查所为严肃物价纪律,对王俊杰罚款500元,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对该门市部罚款2000元。
(许昆林 马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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