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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分成 欠交自补 农行系统实行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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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5
第1版(要闻)
专栏:

超收分成 欠交自补
农行系统实行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新华社记者夏俊生、本报记者何加正报道: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意见,农业银行系统今年开始进行财务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这方面经验总结后将在各专业银行普遍推开。中国农业银行行长马永伟在今天召开的农业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据介绍,今年财政部对农业银行实行财务包干。农业银行上交财政税利的包干基数为24.5亿元,比去年实际上交的利税增长9.4%,超过包干基数的部分按财政10%、农业银行90%的比例分成,完不成包干基数则由农业银行用自有资金补足。
农业银行在向财政部进行财务包干的基础上,在系统内层层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额归己、欠交自补”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形式是“三包一挂”:包上交利润,包宏观控制指标,包资金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与经济利益挂钩,突破宏观控制指标或未完成各项承包指标的,分别按一定比例扣减留成资金。农业银行总行近日将同各省、市、自治区农业银行分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马永伟指出,经营特殊商品货币的金融企业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货币信用活动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农业银行在承包中一定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在处理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的关系时,要顾全大局,以宏观要求为重,把宏观调控指标,作为考核承包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是在处理社会效益与银行效益的关系时,以社会效益为重,在银行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社会效益,在有利于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前提下,努力提高银行的效益;
三是在处理执行政策和取得利润的关系时,以执行政策为重,不以利润为唯一的经营目标;
四是在处理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时,以长远利益为重,切忌急功近利,见利忘义;
五是在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时,以国家利益为重。
马永伟强调,为了防止实行承包以后出现短期行为,农业银行系统要强化审计和监察机构,逐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和全面的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承包期满终结审计制度。发现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问题,审计和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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