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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1992年实现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一步 欧共体就资本自由流通取得一致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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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5
第7版(国际)
专栏:

迈向1992年实现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一步
欧共体就资本自由流通取得一致意见
新华社布鲁塞尔6月14日电(记者诸葛仓麟)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今天宣布,共同体各国财政部长昨天在卢森堡就共同体范围内资本完全自由流通达成一致意见,有关法律文件将于近期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由部长理事会正式通过。这是共同体在实现1992年统一大市场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关于资本完全自由流通的指令规定,共同体的公民可以在任何一个成员国的任何银行开户存款或借贷。这项规定是对共同体1986年11月通过的关于长期商业信贷活动可以自由进行的指令的补充和完善。它的正式实施将为实现资本的完全自由流通、取消对货币兑换的一切管制、实现1992年底取消内部边界的目标进一步创造条件。
12国部长同意,这项关于资本完全自由流通的指令将于两年后,即至迟于199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12国将通过磋商,努力“寻求它们之间货币兑换关系中日益提高的稳定程度”,以防资本完全自由流通后因各国资本税率不同而出现的资本“流失”现象,即资本从税率高的国家流向税率低的国家。
12国部长同意,这项指令将先在西德、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丹麦和意大利等8个成员国实施。由于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和爱尔兰目前尚对货币兑换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这4个国家将经过两年的过渡,于1992年底开始实施新指令。如届时希腊和葡萄牙两国尚有困难,可将过渡期再延长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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