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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今年开始正式建立考核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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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6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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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今年开始正式建立考核制度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宋世琦、陈维伟报道:记者从中央组织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近,经中央批准,从今年开始,在我国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
从1983年以来,各地和各部门采用德才测评方法考察的干部有27万多人,其中地厅级干部3万多人。各地1986年以来还普遍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民主考评,共计被考评的领导干部有18.5万多人。
为了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以便形成制度,中央组织部1987年开始以科研课题研究的形式指导、规划组织干部工作新方法的研究。一年来,中组部会同一些地方的组织部门,在各地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有计划的研究和试验,经过多次修改,分别拟定了《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另外,《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也已经在外交部作了试点,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等也做了实验性应用,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
中央批准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适用对象是由选举产生的干部。其考核形式是:由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同级党的全体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与的考核制。考核中,要吸收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参加。考核的基本做法是:首先,由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检查该县(市、区)社会经济文化指标实现的情况并予以公布;其次由本人述职;然后,对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分为“贯彻方针政策”、“知人善任”、“实施组织领导”、“团结配合沟通”、“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原则性”、“民主性”、“廉洁性”等九个项目进行民主评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对领导班子进行整体考评;最后,向本人和参与评议的干部群众反馈考核结果并复核。每个县(市、区)一般用五六天时间。
中央批准的《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的适用对象是由委任产生的干部。其考核形式是:首长负责的考核制,考核工作要充分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机关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的民主监督。考核的基本做法是:由主管首长主持,被考核者述职并由群众评议;主管首长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工作实绩和“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研综合能力”、“用人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工作态度”、“法纪观念”、“改革创新观念”等十个方面进行评鉴,提出考核意见,对被考核者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作出评价;最后,向本人反馈并复核。考核一个局处的正副负责人一般用二三天的时间。
对两个考核方案进行试点工作中,中央组织部向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近3000名干部群众征求了意见,普遍认为两个方案基本可行,也提出一些修改意见,绝大多数同志对这种考核形式、内容及程序评价较高。
对即将开始试行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中央组织部正在进行部署,并有计划地进行试点,逐步推广。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赵宗鼐、刘泽彭等同志出席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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