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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总行和直属三个单位 十天捕获大贪污犯十四名 集中力量乘胜追击又发现十个大贪污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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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6
第1版()
专栏:

人民银行总行和直属三个单位
十天捕获大贪污犯十四名
集中力量乘胜追击又发现十个大贪污犯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直属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三个单位的反贪污斗争,从一月十九日进入向大贪污犯实行围攻的高潮后,在十九日到二十九日十天内,集中力量捕获了直接贪污一亿元以上和主谋盗取国家财产一亿元以上的大贪污犯十四名。人民银行总行和直属三个单位的群众并乘胜追击,到二月二日为止,继续发现大贪污犯十名。其中三名在参加北京公审大贪污犯大会以后,认识到坦白交代才是唯一的出路,陆续自动供出罪恶事实。其他各犯正在被监视追查中。
这些大贪污犯,根据他们盗窃国家资财的手段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担负国家银行的采购工作,利用职务的方便和奸商相勾结,贪污舞弊,共同盗窃国家资财的罪犯。这类贪污犯有九名。如李祥庭(人民银行总行印制管理局采购员)、赵昆岗(同上)、金铜枝(原和赵昆岗在一起工作并同谋盗窃,现任北京人民印刷厂废料科科长)、马敬修(人民银行总行总务处采买员)、顾承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务科办事员)、沈熙宏(人民银行总行总务处技工)等,他们直接贪污和受贿,使国家招致损失的财产共约二十五亿余元。李祥庭等和奸商卢惠民等侵吞国家物资,任意加价,牟取暴利,前后盗窃了国家近十亿元的资财。赵昆岗大小贪污共十八次,贪污的款项和物资,据初步统计约五亿余元。马敬修仅在和奸商边岚波(宝丰纸行经理)勾结,听凭奸商在卖给国家纸张时以少报多一项事实中,就使国家遭受一亿元以上的损失。顾承德在经手印制运输保险单时,玩弄抽梁换柱的手段(用打字纸估价,用太原薄纸顶充),一次就使国家受到一亿四千万元的损失。
第二类大贪污犯是打入银行内部的奸商。这类大贪污犯有两名。其中一名,三年来先后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十八次,因而在三年中屡获非法暴利,使国家遭受的巨大损失正计算中。
此外还有一类大贪污犯,他们的主要罪行是隐匿大量接收的敌伪资财。这类贪污犯有三名。如高中域(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管理处行员)、李树滋(人民银行总行货币管理处行员)等,他们隐匿资财总值达二十一亿余元。高中域一人隐匿的黄金就有九百三十两(约值八亿余元)。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发动群众捕捉这批大贪污分子的经验证明,在国家金融机构中,除了对于开支大的采购物资部门和经管大量物资的部门,应特别注意检查贪污分子以外,对于解放之初接收时期拥有大量资财的伪金融机构,也应该严密注意检查贪污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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