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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 陕西省政协改革提案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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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
陕西省政协改革提案工作
本报讯 陕西省政协采取按系统、有重点、以“三见面”形式发挥政协委员提案的协商、监督作用。
陕西省政协每年都要收到委员提出的数百件提案。这些提案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的重要事务,提出了许多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过去政协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对委员提案在发挥参政议政方面的实际作用重视不够,不注意抓党政职能部门办理落实政协委员提案的实际效果,致使有些承办单位和部门把办理、落实政协委员提案当成一般性的群众来信来访,拖拖拉拉,推来推去,甚至顶着不办。这一情况,使政协委员与具体办理落实委员提案单位之间,矛盾很大,经常发生分歧意见。
1985年,省政协委员提出一项关于《建议严禁破坏华县宁山寺风景区山林,落实教育政策案》。这一提案,是针对华县宁山寺附近三个砸石场炸山取石,严重破坏国家森林植被,严重影响宁山寺建设而提出的。提案提出后,陕西省政协会同省、地、县有关党政职能部门以及提案人,会集办案现场,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商定:“宁山寺附近的三个砸石场,必须立即停止炸山取石,尽快搬迁他地”。但砸石场的一些人,认为这样做给他们炸山卖石造成了困难,因而以“官僚主义扼杀村办企业”为理由,联名向中央和陕西省委告状。后经陕西省委调查、落实,完全肯定了对这一提案处理的正确意见,并向中央办公厅作出了专门报告。至此,这一拖了10多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提案的处理过程,为正确发挥委员提案的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一条成功的经验。从1987年以来,陕西省政协采取的按系统、有重点、以“三见面”形式协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就是在认真地研究、总结这一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以这种形式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优点:
一、当面锣、对面鼓,把委员在提案上提出的问题,统统拿到桌面上来,以坦诚直率、实事求是、共同商量的态度,研究探索每一提案落实的最佳方案。
二、有利于克服文来文往的官僚衙门作风,当面听取政协委员的见解和建议,为委员参政议政,为党政职能部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政府工作、实现正确决策,拓宽了一条重要渠道。
三、实现了组织见面、政策见面、思想见面、问题见面,承办政协委员提案的单位,把在改革开放中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拿到人民政协这一人才、知识密集的中心来,在民主、平等、商量的气氛中,通过各方面的专家、教授、学者的评估和论证,可以促成尽快制定出民主化、科学化的正确决策。(潘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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