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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努力开拓工作新领域为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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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律师努力开拓工作新领域为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服务
本报烟台6月17日专电 由司法部召开的律师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座谈会,今天在此间闭幕。
从本月14日开始进行的这次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了近几年来律师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研究了如何组织沿海各地律师开拓为外向型经济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新领域的工作,这些新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技术贸易中的法律事务,房地产交易中的法律事务,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的法律事务,海商海事中的法律事务等。
会议提供的情况表明,我国律师通过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对外经济谈判、草拟涉外经济合同、代理涉外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工作,在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律师也积累了为涉外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经验。但是,由于这是一项新工作,承办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数量和律师业务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今后沿海各地大量乡镇企业转向外向型轨道后,这个差距更大,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卓在今天的总结报告中表示,今后在外向型经济的广阔领域里,有大量的经济法律事务需要律师提供帮助,我国律师将面临新的考验。他认为,这是我国律师进一步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使我国律师走向世界的契机。(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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