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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行事故控制指标管理 事故单位还将要被追究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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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实行事故控制指标管理 事故单位还将要被追究责任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徐人仲)“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千方百计减少伤亡事故”。这是在今天召开的北京市安全工作大会上,市长陈希同对市内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
北京市去年的交通事故和车祸死亡人数大大减少,今年五个多月来比去年同期又进一步减少。但是,因事故不幸伤亡的绝对数仍然不小。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北京市对交通安全、火灾和工伤死亡事故实行了控制指标管理,对各区、县、局、总公司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安全工作的各项基础管理,并坚决依法办事。出了事故,死了人,着了火,不仅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而且必须坚决追究责任,决不心慈手软。今天,北京市政府对平谷县山东庄乡古建工程队等6个造成死亡、火灾事故的单位进行了吊销营业执照,提请检察机关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等处理。同时,授予北京市六建等6个单位负责施工的工地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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