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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利用外资的近期对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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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19
第5版(理论)
专栏:

试论我国利用外资的近期对策
杨爱群
自从1979年7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来,我国逐步健全和完善涉外经济法规,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效益日益提高,尤其是1986年10月国务院公布《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之后,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已经进入了稳步健康发展阶段。
截至1987年底,我国吸收了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投资,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逾万家,其中中外合资企业4600家,合作经营企业5190多家,外商独资企业183家,签订海洋石油勘探项目合同44个,外商投资协议金额达228亿多美元,实际投入约85亿美元。目前,已经有4000多家企业投产开业,它们分布于能源、交通、冶金、电子、化工等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从它们的生产经营情况看,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好的,中外双方都从合作实践中受益。此外,到1987年6月止,我国还借用国外贷款协议金额约310亿美元,实际利用约228亿美元。
然而,由于我国对外开放时间不长,在利用外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为了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宏观综合效益,充分挖掘利用外资工作的潜力,面对有利条件以及现实问题和困难,当前我国利用外资工作可采取以下几项对策:
继续有重点地改善投资环境
当前,世界经济正面临着战后第三次世界性的产业结构大调整,世界经济格局随之发生了一些有利于我国利用外资的新变化:其一,国际资本流动的速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国际资本流动额达2847亿美元,1986年增加到3800亿美元。其二,由于日元、西德马克近年来大幅度升值,国内生产成本随之直线上升,以至过剩资本、设备和技术正积极向外转移。日本在日元大幅度升值的迫使下,其海外直接投资额连年剧增,1980年仅为21.1亿美元,1986年增到223.2亿美元,1987年又增到333.6亿美元。其三,一些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或因债务过重,或因国内货币升值,生产成本上升,在国际市场上筹资的能力受到一定制约,加上近年来我国的投资环境得以较大改善,因此,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重视对我国的投资。
为了更好、更多地利用外资,当务之急是继续有重点地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近来,许多国内外有识之士一致认为,我国目前改善投资环境的重点应放在软环境上。这方面要突出抓四个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法规。对已经制订公布的涉外经济法规,应根据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之更加合理完善。二是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此,首先要从进一步健全、优化外资管理体制入手,从体制上避免互相扯皮的现象,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直接管理,加强宏观协调和管理。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涉外经济工作者的素质。三是在继续举办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同时,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办好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上。要真正使外商对来华投资办企业感兴趣,使我国的投资环境有吸引力,办好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关键的一步。要把它们现存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好,形成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小气候”。如果现有的三资企业还办不好,空喊改善投资环境,说得再好,外商也不会相信。四是结合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发展商品经济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含外汇调剂市场)、劳务市场以及技术、设备市场,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优化产业结构为目标,继续合理引导外资投向
合理的产业结构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要保证。外资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向不同,对产业结构将产生不同的影响。合理的外资投向,能带动产业结构合理发展;反之,则会导致产业结构畸形发展。
为了有效地优化产业结构,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应将借用的国外贷款一部分继续用于间接促进外贸出口的能源、交通、通讯、原材料等项目的建设,同时应逐步转向重点用于直接扩大外贸出口和大批量替代进口的项目建设。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于举办先进技术型和出口创汇型企业,促进国内老企业的技术改造。要注重发展能带动机电技术进步的项目,发展能为技术引进国产化大批量配套的原辅材料、零配件生产项目。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长期借用国外贷款用于城市工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不妥的。这样做虽然一时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不足,但最终将因短期内不能提高还债能力而陷入困境。一些发展中国家发生的严重债务危机告诉我们,长期过度地用外债抵补财政赤字、外贸逆差以及外汇收支平衡的缺口,将会酿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
过去有一阵子,一说引进外资办企业,就往往想盖新厂。这样做即使外商愿意大量投资,我们也没有那么多配套资金。用合资经营的办法改造国内现有企业,效果会更好。我国有几十万个工业企业。通过股份制的方法,拿出一部分现有国营企业与外商合资经营,利用国外资金改造关键设备,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一般当年就可以投产,资金回收快,效益自然理想得多。对于外商来说,他们也可不用花钱新盖厂房、新添设备,无需投资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可谓事半功倍,两全齐美。
用合资经营的方法改造现有企业,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合资经营后由谁管理?在充分保障中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要大胆地让外商管理合资企业。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我们的企业技术设备较为落后,但更落后的是企业经营管理。一些国外有关专家经观察得出结论:中国企业技术设备普遍比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先进,但效益却差得多,根本原因是管理跟不上。有的专家甚至说,许多企业什么都不投入,换个人管理,就可以大幅度提高效益。既然我们的国营企业尚可请外国企业家来管理,为什么办起合资企业来反而不放手让人家管呢?
从已经办起来的合资企业的经营情况看,一般以外商为主管理的效益要好些。让外商管理要按国际惯例办事,不能再把我们的“大锅饭”体制掺和进去。要提倡中方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老老实实地当学生,把外商的管理经验真正学到手。当然,我们所选的外籍管理者,须是有信誉有能力,并能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双方合同的。
根据国力所及,合理掌握利用外资的总规模
利用外资一定要以效益为中心,正确处理好数量与效益的关系,既要重视利用外资的数量,更要重视利用外资的效益,当前尤其要克服一哄而上,盲目追求数量的短期行为。从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上讲,要从企业的偿还能力、国内资金配套、产品销售、外汇平衡以及运输能力、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等方面,作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在地区、部门、行业内进行宏观协调和平衡。从吸收国外贷款上讲,要紧紧抓住借、用、还三个管理环节。目前,拉美等国发生的国际债务危机给债务国经济上带来严重的损失。我国目前的外债余额已具一定规模,预测到90年代将出现还债高峰。未雨绸缪,加强外债管理十分必要。我国以往的外债管理主要是运用行政手段进行总量控制,而以法律、经济、信息手段实施注重效益的质量管理不力。鉴此,今后在借用国外贷款中,首先应尽快制订、健全外债法规,依法对内管理,对外调解与我有关的国际债务纠纷,使对外借债程序法规化。其次,要确定适当的外债规模。衡量外债规模是否合理,国际上常用的几个控制指标可供我们借鉴:(1)外债余额/国民生产总值<20%;(2)当年外债还本付息额/当年外贸出口收汇额<20%;(3)外债增长速度≤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4)当年外债余额<当年外贸出口收汇额。由于各国国情不同,采用这些指标时要根据本国的情况灵活掌握。从近期看,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一时难以大幅度改善,出口收汇难以大幅度增长,另外,我国的外汇储备不充裕,国际收支缓冲域小,加上国内配套资金有限,因此,对外借债时更要慎重,最好留有一定余地,以免一旦出现债务危机而措手不及。第三,建立和强化多层次的协调运行的外债管理体系。目前,我国采用双层窗口管理外债,国家批准的有权对外发行债券的部门和单位多达十几个,有的往往只管借,不管用和还,致使借、用、还脱节。为改变这种局面,亟待建立和强化从中央到地方多层次的协调运行的外债管理体系,中央应责成一个有权威的管理机构统管多渠道的外债业务。要本着谁借谁还,谁用谁还的原则,增强债务人的还债责任,把外债的风险和收益逐步交给企业、企业化的银行、咨询评估部门以及其它金融机构,以克服一些地方、部门行业在借用国外贷款中的短期行为。中央债务应和中央外汇储备挂钩,部门行业债务应和部门行业自有外汇挂钩,地方债务应和地方自有外汇挂钩,银行、金融机构债务则按自主经营、自求平衡的原则管理,以求全国外债业务运行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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