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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亮证办法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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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结婚亮证办法好
不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的现象,各地时有发生。尤其是边远山区和农村更为突出。虽然有关部门采取了补证、罚款等办法,但与其惩处,不如防患于未然。我认为,山西壶关县推行的结婚亮证办法,值得推广效法。
今年年初,这个县民政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会同各乡村党组织,在一百五十四个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他们规定:男女成婚,无论是否举行婚礼,都必须先经村理事会审查结婚手续。举行婚礼者亮出结婚证,以示合法。无证举行婚礼者,理事会予以劝阻。不服劝阻的,当众宣布是非法结婚,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山西壶关县的这一做法,不失为防止非法婚姻的好措施。
黑龙江海林县山市镇道南村 于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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