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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侨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讨论侨务立法工作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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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2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大侨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讨论侨务立法工作规划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委员会侨务立法工作规划和1988年工作要点,讨论修改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侨务立法工作规划指出,我国有关侨务的法规很不健全,迄今没有一个基本法,单行法规也很少。为适应改革开放大局的需要,使侨务工作从主要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依法办事,让广大归侨、侨眷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都有法可循,这届委员会要把侨务立法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侨务立法工作规划规定,这届委员会要继续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草案)》,研究修订《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研究修订《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研究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权益法(草案)》,研究拟订《华侨投资优惠条例(草案)》。
委员会1988年的工作要点是,审议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作好审议《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法(草案)》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法律的实施,积极开展华侨委员会与国外的有关工作等。会议由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英主持,副主任委员梁灵光、高登榜、陈宗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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