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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县以内的各合作社应该广泛订立合同交流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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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7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在一个县以内的各合作社应该广泛订立合同交流物资
编辑同志:察哈尔省怀来县过去有不少土产和副产品销路不畅,物资交流的范围很小。现在想出一个办法,就是在本县内组织物资交流,这个办法也解决了不少问题。
去年十二月县合作社召集三十个基层社主任开会,大家研究和讨论了在县内基层社之间互相开展物资交流的办法,给滞销的产品找到了出路,解决了过去因对外没销路,不敢放手组织社员群众生产的问题。如幽州村产杂条和柏油,过去对外没销路,在这次会上就把杂条销给施庄村手工业者编筐、编筛子等,又把柏油销给土木、怀来、下八营各基层社,满足了社员和群众对拌种原料的需要。施庄子又和北辛堡等十三个基层社建立了零销关系,因此这个村手工业者生产的笼驮、筛子也有了销路。席家庄组织社员编苇席供给鸡鸣驿等四个基层社推销。西榆林社的花生过去没销路,这次也和蚕房营等七个社建立了推销合同。除以上滞销产品在本县找到了销路外,各村的基层社在这次会上还签订了物资交流合同共四十九件,货物总值约有四千多万元。据统计:只通过这次物资交流,就可给社员群众增加收入合米一万四千五百多斤;减除了中间剥削七千三百斤。我们认为在本县范围以内,各基层社之间展开物资交流,是开展和推进供销业务的好办法,是值得推广的。
赵卓然 张建国 靳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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