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二次会议 会议将审议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的有关部队建设的四个议案,审议海南省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二次会议
会议将审议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的有关部队建设的四个议案,审议海南省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等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今起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万里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迁至二楼的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比原来的面积扩大近一倍,除增加了列席人员的人数外,还设立了旁听席。
会议开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冲就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草案作了说明。会议通过了这个议程。
根据议程,这次会议将审议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议案;审议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确认1955—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议案;审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提请审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听取财政部关于1987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听取国家教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汇报;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英国的情况报告;审议关于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79届大会和顺访危地马拉的情况报告;听取委员长会议关于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建议;听取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关于工作规划的汇报;通过任免事项和其他事项。
在今天的会上,委员们听取了中央军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修改意见。在此之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对修改意见作过审议,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经过修改的规定予以审议、批准。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作了法律委员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认为,制定军官军衔条例,实行军衔制度,有利于军队的指挥和管理,增强军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是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需要。法律委员会对草案基本同意,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议还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决定(草案)》、《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决定(草案)》。
会上,委员们还听取了中央军委委员杨白冰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财政部副部长迟海滨作的关于1987年国家决算报告;听取了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所作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汇报。
会议还向委员们即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荣毅仁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英国的情况的书面报告、宦乡作的关于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79届大会及顺访危地马拉的情况的书面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习仲勋、韦国清、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出席了会议。
国务委员、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列席了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