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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哀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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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5
第7版(国际)
专栏:

童婚哀歌
范玉忠
印度许多地方的婚姻习俗仍保持着浓厚的封建宗教色彩。除惨不忍睹的殉葬现象外,还有童婚现象。
在北部山区拉贾斯坦地区童婚现象尤为典型。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站在太阳下,女孩子穿戴着披挂大红花的长袍,男孩子身着洁白的礼服,头上裹着大红花布,头上的珠宝饰物,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条白布把两人连接起来。这一天是他们的婚礼大喜日子。
在荒凉的拉贾斯坦地区,每年盛夏到来前的收获节——阿贾节,数以千计的儿童在村里的僧人主持下举行集体婚礼。新郎新娘年龄都很小,最小的男孩子7岁,女孩子5岁。先是婚礼仪式,男女双方照念结婚誓言,然后由大人带着他们围着圣火转几圈。最后是婚礼游行,长长的新郎新娘队伍在亲朋好友簇拥下,通过各条主要街道。街道两旁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们,这时男性长者则聚在一起饮酒贺喜。
婚礼仪式在后半夜开始,年龄较小的新郎新娘都已熟睡。人们把他们唤醒,孩子们睡梦初醒,在婚礼仪式中不断哭闹,有的干脆又睡着了。他们对这种婚礼茫然无知,可他们哪里知道这将永远决定他们以后的生活。
婚礼过后,新郎新娘各自回自己原来的家,如同往常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直到新娘16岁时夫妻才同居。
按照印度的法律,童婚是非法的,但在乡村里很普遍,一年四季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婚礼仪式,一般是各家单独举行,唯独拉贾斯坦地区举行集体婚礼。日期选择在阿贾节,因为这天是印度历法中的黄道吉日。
童婚对女孩子来说,结局不少是悲剧性的。印度的儿童死亡率是世界上最高的,如果女孩子早亡,男孩子可以另娶新娘。但若女孩早早沦为遗孀,她的命运就苦了。即使她只有5岁,还没有圆房,她也不再能享受孩子的待遇,不能穿鲜艳的花衣服,也不能佩戴珠宝首饰。幸运一点的仍可继续和父母住在一起;一般要到其亡夫家里,如同佣人一样干活,许多人都不得再婚。
更为悲惨的是,未婚夫的不幸去世,往往被认为是她们的罪过。在这种观念控制下,她们不仅被赶出自己的家门,丈夫家里也拒绝收留。这些女孩子要么沿街行乞,苦度岁月,要么离乡背井,到大城市里当童工。
一个叫阿什哈的姑娘的遭遇是很典型的。她9岁举行婚礼,15岁还未过门丈夫夭折。婆婆家说她是女巫,克掉了自己的丈夫。她说:“大家都咒骂我,我没有欢乐的时刻。”
很早以前,当局就采取许多措施想结束这种习俗。1929年,禁止童婚法生效,宣布14岁以下的女孩子、18岁以下的男孩子结婚是非法的。到1978年,这项法律再次修改,将结婚年龄提高到女18岁男21岁。在城市里,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姻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但在乡村里,人们仍旧照以往的风俗习惯行事。
印度政府最近通过电视掀起了一场反对童婚的宣传运动。电视里天天播放一些早婚人的不幸故事。解说员还说:“想想吧,一个孩子怀着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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