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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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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6
第8版(副刊)
专栏:美学杂俎

“我孰与城北徐公美”
郭维森
《战国策·齐策·邹忌讽齐王纳谏》,是说要警惕受周围人的蒙蔽,必须广开言路,善于辨别,这样,才能治理好国家。作为思想教材,这确实是一篇好文章,从美学角度看,也很有价值。
邹忌以自己与城北徐公比美的经验来劝谏齐王,说明战国时代男子也很注意形体面貌之美。不过后来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形貌美似乎专属于女子了。以美色评价妇女是妇女居于从属的社会地位造成的。男子不必讲求貌美,他们的价值体现在建功立业、拜相封侯这些事儿上。这种观念,直到曹雪芹创造出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才算有点儿突破。处于封建初期的战国时代,情况稍有不同,那时男尊女卑思想还未十分深入人心,故貌美并不专属女子。
对于“我孰与城北徐公美”这一问题的回答,邹忌的妻、妾、客都一致认为邹忌更美。但邹忌却不盲目相信,他分析出三种不同的动机,即偏爱我、畏惧我和有求于我。动机不同,判断的真伪也就大有区别。从客与妾的答话中,我们看到一种出于个人利害得失的被动的审美判断,不仅偏私而且虚假,昭示了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在审美活动中存在着各种各样复杂的情况,因得失的考虑而作出虚假判断的例子数见不鲜。至于妻则有所不同,她是缘于爱,的的确确认为自己的丈夫更美。这是主观的态度,但并不虚伪,是她真实的审美判断。这里便牵涉到美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审美的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等等的问题了。古人论到美,往往既承认美的客观标准,又强调美的主观选择,是颇具辩证观点的。即使象庄子那样将美的相对性过分强调以至混淆了美丑的思想家,当他形容藐姑射山的神人的时候,免不了还要说:“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依然绘出了一个理想美人的形象。审美既是个人的活动,当然不能不受个人爱好和情感的影响。但这是应以不违背理性,不违背客观标准为前提的。才高八斗的曹子建说过:“人各有好尚;兰茝荪蕙之芳,众人所好,而海畔有逐臭之夫;咸池六茎之发,众人所共乐,而墨翟有非之之论。岂可同哉?”他承认人各有好,但以腥臭代替芳香,总不是一种正常的爱好,出于偏爱,邹忌之妻认为邹忌比徐公美,但这种判断经过事实的检验,证明了也是不正确的。
邹忌是承认形貌之美具有客观标准的。他见着徐公,就觉得徐公比自己美,后来又对着镜子研究一番,觉得“弗如远甚”。美究竟有没有客观标准呢?应该是有的,当然这种客观标准有其相对性;但它是长期形成的,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民族,一定的地区中是被普遍承认的,所以在一定的范围内又具有绝对性。邹忌正是按照不言而喻的大家公认的标准来做这番比较的。邹忌认为妻、妾、客都是出于偏私的功利的考虑;而只有尊重事实,客观、冷静地研究,才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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