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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观察点:城乡改革的汇合——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所副所长林毅夫谈物价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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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8
第1版(要闻)
专栏:改革话题

新的观察点:城乡改革的汇合
——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所副所长林毅夫谈物价改革
本报记者 吴长生
城乡利益的交结点
记者:肉价、蔬菜价、粮价、化肥价。物价,特别是农产品价,成了城乡神经的敏感点,左右着人们的情绪,影响着改革的进退。
林毅夫(国务院农研中心发展所副所长、留美归来的经济学博士):农产品价格是城乡利益的交结点,在城乡改革交汇之后,当然要引起普遍关心。
现在有三件事议论最多:一是要稳定城市物价,以此来稳定人心。二是要提高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要减少国家财政赤字,不能靠多发行钞票过日子。
三件事都该办,可分析一下,似乎又没法同时办到。做到一、二,国家就非得增加补贴,赤字必然加大;做到一、三,农产品只好强制继续维持低价;做到二、三,城里的食品价格又难免大幅度上涨。
记者:显然,目标之间存在着矛盾,三者无法兼得。在这样“两难”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林毅夫:必须有取有舍。关键是看怎样取舍对长期经济发展最有利。
价格改革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只有不失时机地抓住价格这个“交结点”,下决心过好这一关,建立城乡新的利益结构,启动新的调节机制,我们才能走出“死胡同”。
长期失衡的天平
记者:近两三年,一些农产品生产发生了比较大的波动,带动了城市市场供应的起伏,危及部分城里人的利益。应当怎样看待这种情况?
林毅夫:我认为波动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农民的进步,反映了社会的进步。说波动大,是相对公社体制时而言的。那时,生产波动倒是小,但整个经济死死的,城里供应也一直紧巴巴的。实行联产承包制后,农民在成为生产主体的同时,也成为利益的主体。关系自身利益,当然要对价格信号有所反应。更要看到,农民在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反应的同时,也对新的技术作出了反应。什么技术先进,对生产有利,他就积极采用什么。这正是推进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贵州许多地方,1980年时送化肥去他都不用,现在却到处抢着买。地膜前几年3000元一吨卖不动,农民一旦认识了它的增产效果,就迅速广泛使用起来,现在一万元一吨还买不到。
如果说有哪点不正常的因素的话,那就是在本该果断地按照价值规律与农民打交道时,我们贻误了时机。农民低价交产品、高价买生产资料,“两头受挤”,只好作出了减少一部分农产品生产的选择,而这些产品又是市场急需的。
(在城乡利益问题上,长期以来的实际状况就如一架失去平衡的天平。城市的一头总是沉的,利益被承认、受保护。而农村的一端总是轻的,农民的利益被忽略,经常受到各种形式的侵害。——编者)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长期失衡的格局?出于一种理想主义的主导思想:要把我们这样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尽快变成发达的工业国家,就先要让农业作出一定的牺牲,国家用低价收购农产品,保证城市企业得到低价原材料、城市居民得到低价食品,从而使企业得以维持低工资、高利润,国家就能实现高积累。等工业发展了,反过来再支援农业。
这样的做法在一定时期也许难免。可是农业一牺牲就是30年,大约通过“剪刀差”的方式,农业为国家提供了6000亿—8000亿元的积累。也就是说,为了“工业化”,我国农民,无论长幼,平均每人已贡献了1000元以上。现在,国民经济中农业占的比重已由解放初的70%下降到30%,而农村人口却依然保持占近80%的水平。这种办法也影响了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在低价包供的体制下,企业靠便宜原材料、便宜能源、便宜劳动力,就完全可以赚钱。加上对外闭关自守,企业是既无国内竞争对手、又无国外竞争对手,维持生产即可平安生存。这恐怕也是我们的企业长期效益低下而又不思进取的一条致命原因。
牺牲农业,使一些基本的经济关系扭曲。例如,价格的高低,本应真实地反映资源的稀缺与富裕,多则贱、稀则贵嘛。我国人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只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可偏偏要把出自土地的农产品价格压得很低。结果是低价刺激消费而又抑制生产,更加剧了供需矛盾。当然我也不同意像日本那样地把国内粮价抬到比世界平均粮价高7倍的程度,但反映资源稀缺这点是可取的。
(看起来,是校正长期失衡天平的时候了。我们每个城里人,特别是处于决策地位的领导者,在看“菜篮子”的同时,要更多地看看粮田、猪圈和菜园子。——编者)
添砝码与换机制
记者:校正城乡利益失衡的天平并不像加减砝码那么简单。近年的实践证明,头痛医头式的由国家提高农产品价格,总是带来物价、工资、补贴的轮番上涨。而农产品的“涨”总也赶不上生产资料的“涨”。怎样看待这个现象?
林毅夫:这种由国家定价、调价的老办法不应再继续下去了。因为每次调价或增加补贴,都是在生产主体——农民或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政府被动进行的。结果是政府、农民、职工,三者的关系经常处于紧张状态。
必须冲出“农民积极性低落、农产品提价——城市职工生活下降,增加工资、补贴——工业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涨价——影响农民积极性,再提价”这种恶性三步循环的死胡同。
怎么冲法?只有转换机制,改国家定价为市场定价。把过去那种因关系紧张而由国家被动采取的周期性较大幅度的提价行为,转变为无时无刻不进行着的市场微调。只有这样,农民、农业才能够取得应有的经济地位;工业企业才能感到压力,进而逼出改进生产的动力。
核心是刺激生产
记者:农产品价格放开后,如何解决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受影响的问题?目前有不少方案,有的已经在部分城市实施。其中有主张补贴与物价上涨指数挂钩的,也有主张工资与物价上涨指数挂钩的,等等。到底怎样改法好?
林毅夫:我不同意工资或补贴与物价指数直接挂钩。因为好的工资制,应同时达到三个目标:一、对生产起刺激作用;二、不成为通货膨胀的动因;三、在通货膨胀发生时,对职工生活起保障作用。而其中核心是第一条。
工资、补贴与物价指数直接挂钩,只能达到第三个目标,对生产起不到刺激作用。从东、西欧一些国家的情况看,凡是这样搞了的,效果都不好,生产起色不大,工资、物价轮番上涨。
采取把生产性单位与非生产性单位分开,工资分别挂钩的办法,可能更好。
生产性单位的工资与企业的净增值挂钩。这样三个目标就能同时实现。只要企业的生产有真实增长,职工的工资、生活水平就会同步提高。
非生产性单位的工资与国家财政收入挂钩,因为财政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例是个稳定数,是随经济的增长而增长的。公职人员的工资与之紧密联系,会更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长痛不如短痛
记者:明确目标不易,实现目标更难,需要付出艰巨而实在的努力,并且需要一定的时日。闯物价、工资改革这一关,是否意味着“一步到位”?
林毅夫:目标明确了,怎样攻目标,还有讲究。工资、物价改革“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因此,我赞成先实行“暗补改明补”的办法。但我认为,应当也可以做到一次补足。不然的话,对市场就不敢真正大胆放开,市场机制就启动不了。1979年的提价、补贴,发生了差不多5年作用;1985年的提价、补贴,只起了1年多作用。如果这次再不接受教训,发生新的供需危机的周期可能会更短。提一次、补一次,很快就形成新的固定价格是不行的。
(农村改革孤军勇进、一泻千里已经成为历史。1985年以后,城乡改革日趋交融,常常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使改革更加复杂,难度更大。现实要求我们尽快适应这种变化。在实际生活中,每个人所处的位置可能各不相同,或城或乡,或工或农,但在观察和思考问题时,能不能有意识地变换方位,争取多作全方位的思考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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