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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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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6-2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拟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报讯 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工作进展顺利。笔者从6月28日共青团中央召开的青少年立法座谈会上获悉:到目前为止,上海、福建已相继正式通过了《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法》、《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湖南、辽宁、河南、贵州、山西、内蒙古、广东、江西、江苏、四川、河北、云南等10多个省、市、区已正在或准备制定类似的地方性青少年法规。我国6—18岁的人口已超过3亿,为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保障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除了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外,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是必不可少和行之有效的手段。我国的这方面立法工作起步于1980年。今年1月,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决定由团中央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草案正在拟定中。
在座谈会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和专家、青少年立法顾问张友渔、胡克实、王德意、王仲方、张黎群等同志作了发言。(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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