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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商刘承谟、石璧臣 偷工减料贿赂干部应予严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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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09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奸商刘承谟、石璧臣
偷工减料贿赂干部应予严惩
编辑同志:奸商刘承谟是北京永泰营造厂的经理,石璧臣是衡德营造厂的经理。一九五○年九月,他们承建了我部某地汽车库房的工程。在施工时,他们为了偷工减料,就用“请吃饭”“送物资”的方法来贿赂干部。现在经过初步检查,发现这个库房有以下毛病:地基下沉,山墙倾斜;屋顶漏雨,地面裂缝;全部木材是湿木,现已裂缝;望板掺用杂木,部分大梁歪斜;屋面沥青受热滴流;电灯材料低劣,安装马虎,大部已坏。这个库房原计划使用三十年,现在即使重新翻修屋顶,也只能使用十年左右。据计算,由于奸商贪图暴利,这项工程使国家损失达三十一亿多元。我们要求有关部门立刻严惩这些奸商。 华北军区后勤运输部检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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