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5阅读
  • 0回复

十年改革农民收入状况的分析——一份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十年改革农民收入状况的分析
——一份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统计分析室、国家统计局农调队住户处,前不久对我国农民收入状况提出调查报告。
以下是这份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在十年农村改革的历程中,当农村经济生活出现一些正常的波动时,一些人往往归结为农村改革过快或失误,甚至有人认为农村改革取得的成绩是一种偶然现象。因此,很有必要对10年来的农村改革历程作阶段性的回顾。
1978年以来的农村体制改革,第一步目标的实质性成果,是恢复了农户作为传统农业的主体地位,农民焕发了高涨的生产热情,充分发挥了30年来建设起来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效益,积累多年的生产潜力被释放出来。为改变长期扩大的农工产品价格“剪刀差”,国家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刺激了农业的生产投入,使农业获得长足的发展,农民收入也出现了一个超常增长时期。1978—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增长速度连续8年保持在2位数,1979年和1980年分别高达19.9%和19.5%。
但是另一方面,在价格高涨和眼前利益的刺激下,多年积累的农业基础设施在近乎掠夺性运转下疲惫衰退;对农业长期发展准备不足,缺乏现代化生产要素的积累,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甚微;城市改革出现的工业品特别是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升,使农业生产由于农副产品提价而带来的推动力减弱;农村非农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虽然很小,但它产生的比较利益却高,因而使农民对农业生产的兴趣陡降;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在传统生产条件下难以发挥商品货币刺激。这些因素不断抵消农民收入中的正向推动。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速度自1979年起呈递降趋势,到1986年,从19.9%降到6.6%。这标志着农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的终结。
这个阶段使绝大多数农民走出贫困跨进温饱区间,但是从统计整体水平看,还处于低收入阶段。
1986年作为一个转折点,预示着农民收入增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既与改革前的低速增长性质相异,又与改革初期的高速增长内容有别,这是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在农民收入问题上的表现。它的基本内容是绝大多数农民将由温饱向小康迈进,是低收入向高收入增长的过渡阶段。它的时间跨度将是漫长的,改革的内容将更复杂,难度将更大。
因此,不能根据1986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陡降而简单地得出结论,说农村改革走入困境,农业发展徘徊不前。这个统计现象的后面隐含着更深层的原因,是总量调整和结构调整所诱发的多种因素促成的结果,是城乡关系冲突、变革,农业生产机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正常现象。如果继续保持改革初期的超常增长,就会使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农村内部和农业内部的各种矛盾激化,最终将可能导致1958年“冒进”的恶果,出现农民收入的第二个低潮。
据统计,1979—1986年这8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57元上升到423.76元,增加了290.19元。其中,生产增加部分占52.81%,因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而增收的部分占27.75%,因减免税收而增收的部分占6.22%,转移收入增量占13.22%。
我国幅员广大,各地区差异悬殊。从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农民收入的增长变动,能够看出不同地区农村发展的相异程度。从绝对量看,东、中、西的地区差距在逐渐拉开。这是历史、文化、交通、地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很难在短期内消除。
从农民收入构成看,经过1982年和1983年的两次飞跃,到1984年,可以说农村改革的第一个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了。1978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仅为26.8%,集体分配收入份额高达66.3%;1984年以后,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份额一直在80%以上,1986年从集体和经济联合体得到的收入仅占纯收入的9.2%,还没有其他非生产性收入所占的比重大。
然而,从1986年起,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村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联合抵御风险,扩大生产门路,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日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城乡经济在相互闭锁的环境下发展,“二元结构”带来了农民收入构成的单一性。1978年,在农民纯收入构成中,农业收入占了88.7%,如果扣除约10%的非生产性收入,非农产业所占份额还不到2%。农村体制改革为农民脱离土地提供了政策条件,农民可以自由支配劳动时间,非农产业“四轮齐转”,农民收入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1986年,农民纯收入构成中,农业份额降到65.8%,种植业降到48.4%,非农比重增至22.6%,彻底改变了异常单一的收入构成。在这同时,随着农业商品化的发展,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仍以农业为主,但总收入却大大提高。
研究农民收入构成不应该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物收入和现金收入的比重变化,它体现的是农民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在改革以前,农产品商品率极低,农村产业结构高度倾斜,从而决定了低水平的单一收入结构中,实物收入占了绝大部分。1978年农民纯收入构成中实物收入的份额仍高达58.1%。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机制的推动,农村经济注入了商品经济的基本要素——货币,农民收入构成中实物比重不断下降,1986年仅占34.6%。1980年农民纯收入构成中货币收入首次超过实物收入,二者之比为51.7∶48.3,这标志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开始。1986年又是一个转折点,货币收入比重高达65.4%。农民收入中货币占了绝大比重,其背后蕴含的经济意义是农民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将发生质的变化,农民行为将与市场紧密联在一起。它揭示了农民收入增长将进入一个由低收入向高收入增长过渡的阶段。(新华社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