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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颁布《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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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2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颁布《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国务院五月二十日批准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由地质矿产部于七月一日正式颁布执行。这是贯彻我国《矿产资源法》的一个重要行政法规,也是健全地质矿产工作法制的又一重要措施。
新颁布的《办法》对地质资料集中统一管理、管理机构的职责、汇交程序及要求、资料利用、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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