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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查获二十名大贪污犯 各犯利用职权骗取公款泄漏机密罪行重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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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10
第2版()
专栏: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查获二十名大贪污犯
各犯利用职权骗取公款泄漏机密罪行重大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各直属单位,自一月二十日起开始集中火力,围剿大贪污犯。截至六日,已先后查出利用职权骗取公款,盗窃国家经济机密,贪污一亿元以上的以及情节重大的大贪污犯达二十名,其中十三名因拒不坦白,已由人民法院逮捕法办;对其余的大贪污犯,正继续动员他们彻底坦白交代问题。
已经被捕的十三名大贪污犯,绝大多数都是未经很好改造的留用人员和解放后打入银行工作的新人员。这些大贪污犯,或是不法商人派进来的坐探,或是被收买拉过去的奸细,他们都是资产阶级插到国家银行内的吸血管。这些贪污犯利用职权进行违法活动的方式,据初步分析有以下三点:
(一)大量骗取公款:如解放南路办事处业务外勤吴树柽,去年三月间考入人民银行;去年六月间,吴的父亲吴禹生和他的舅父李寿彭(均已被捕)等,在十区烟台道借了一个货栈的地方开设麟贸马尾绒毛加工厂,并和解放南路办事处建立了往来关系。这个厂仅有资本四百万元,但是通过他们派进来的奸细吴树柽,用伪造征信调查表的手段,欺瞒这个办事处领导人,半年内就骗取了国家贷款八亿五千万元。去年七月份,得到一笔流动质押放款四亿二千万元,超过这个厂的资本一百多倍。使国家资金遭受很大损失。又如奸商泰丰贸易行沈尔昌等,开始营业时,既没有流动资金,也没有贷款的抵押品,后来收买了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的职员蔡秉衡、赵学恭等,先后骗取国家贷款达二百九十亿元,从事非法经营,得以“白手起家”。蔡、赵两犯利用职权,出卖国家利益,从中接受沈尔昌和其他二十多家贸易商的贿赂达两亿元以上。
(二)泄露国家经济机密: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的郭士钧和倪邦逵,本身就是奸商。一个是惠隆行的监理;一个是敏信贸易行的股东。他们经常把对外贸易机密泄露给自己经营的贸易行,使国家财产遭受很大的损失。如倪邦逵在听到外汇牌价要调整时,就泄露给和他勾结的奸商,让他们赶快来结汇;又如一九四九年对外贸易缩小易货范围时,倪犯事先告诉给敏信、辛中等贸易行的奸商,叫他们赶快申请易货许可,以致影响当时对外贸易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盗窃公款与奸商共同经营地下钱庄:如该行解放南路办事处业务外勤吴北章,扣押收揽来的定期储蓄存款,不向行里报账,而给奸商李新铭(天津仁记西栈经理)等经营地下钱庄,先后达二亿三千万元。
这些大贪污犯的发现,除暴露了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领导干部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外,也给那些抱有单纯技术观点的领导人一个很好的教训。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倪邦逵、郭士钧为留用人员,在解放后仍被任为科长,长期窃居要职,偷窃经济情报,就是该行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和单纯重视他们业务技术的一个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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