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阅读
  • 0回复

长城工业公司希望“巴统”组织 公正对待我对外发射卫星业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5
第1版(要闻)
专栏:

长城工业公司希望“巴统”组织
公正对待我对外发射卫星业务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 (记者陈智强、吴直鲁)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总工程师陈寿椿今天会见本社记者时希望即将召开的巴黎统筹委员会排除外界干扰,公正地对待中国的对外卫星发射服务业务。巴黎统筹委员会近年对中国的贸易限制逐步有所放松,但对尖端科学制品的输出仍严加控制。中国为外国发射卫星需将国外制造的卫星运进中国境内,因此,这个组织成员国的有关公司要与中国签订代为发射卫星的合同,需经过这个组织的同意,并取得成员国政府的卫星出口许可证。
陈寿椿说,由中国提供发射服务与卫星或火箭技术的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外国卫星到中国发射,不是用户的卫星技术向中国转让。中国向国外用户提供发射服务,也不是向国外转让技术。
陈寿椿还谈到,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它的对外发射服务不享受政府的费用补贴,相反,企业还必须按规定向国家缴纳利税。有些人把中国的对外发射服务说成是“低价倾销”,这根本不能成立。我们只是以自己的优势到国际市场上来竞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