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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理报刊批评该怎么办 新闻出版法应当有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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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催促

不理报刊批评该怎么办
新闻出版法应当有规定
你报5月25日第五版刊登编者催促,让山西有关方面对你报1月6日第五版刊登的《原是王副县长作梗》来访纪要作出答复,迄今仍未见山西方面有所反应,不知何故?由此我认为,对这种不答复报刊批评的单位和个人,除了公开揭露外,正在制定的新闻出版法还应作出规定,限定被批评者一个答复时间,如逾期不作答复,报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北京 一名法律工作者
这里,我们遗憾地告诉读者,编者催促发出至今又一个多月过去了,我们仍未收到山西省有关部门的答复。不知他们是没有看到报纸?还是另有所想?还是横下心来不理睬?现在,我们愿和读者一起,再次向山西省、临汾地区、霍县发出催促:请你们对本报的批评尽快作出反应。 ·编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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