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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万元的货物快提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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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44万元的货物快提走
贵州省遵义地区烟草公司发运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烟草公司1780箱卷烟(价值44万元),于6月9日到达盘锦车站。车站立即通知收货单位提货,大洼县烟草公司提出合同过期,拒绝收货。我局盘锦站货场设备条件差,怕遭受雨湿不敢卸货,于6月10日向发运站(遵义南站)拍去电报,要求转告发货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等了几天也未见答复。6月18日,盘锦站又给发货单位发电报和挂号信,仍不见回音,盘锦站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于6月20日临时借用盘锦市建材仓库卸货。但这座仓库的设备条件也不太好,如再拖下去,卷烟很可能变质发霉。呼吁有关方面赶快解决这44万元货物的去向。
辽宁锦州铁路分局货运科 吴广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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