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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破坏盗窃电力设备 齐齐哈尔三罪犯被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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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严重破坏盗窃电力设备
齐齐哈尔三罪犯被处决
新华社哈尔滨7月6日电 破坏、盗窃电力设备的犯罪分子胡新桂、程贯明、边长春,今天在齐齐哈尔市被处决,同案犯张长江等6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胡新桂、程贯明、边长春为首的9名破坏盗窃电力设备的犯罪集团,从1985年初到1987年3月的两年零三个月时间里,在齐齐哈尔市郊共拆毁变压器45台,盗走变压器内的全部铜线变卖;破坏输电线路1000米,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价值达13万多元,严重地影响了市郊的蔬菜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仅去年一年因20余台变压器被破坏盗窃,齐齐哈尔市郊区就有120眼电机井无法抽水,13000多亩农田得不到灌溉。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新桂、程贯明、边长春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名罪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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