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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无计划外生育村”活动 规定一年无超生的村,可照顾独女户生第二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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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6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黑龙江开展“无计划外生育村”活动
规定一年无超生的村,可照顾独女户生第二胎
本报讯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认真研究符合国情、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路子,从1987年起在全省开展“创无计划外生育村”活动,规定一年无计划外生育的行政村,可以照顾独女户生第二胎。一年多来,该省已有5310个村(约占全省总村数的37%)实现了无计划外生育。
各级领导对这项活动十分重视。他们把生育指标与其它各项经济指标同时下达,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是没有达到计划生育指标的,不能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主要领导不评模范、不晋级、不得奖。同时,建立和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管理机构,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的技术和药具服务。
这项活动的推开,收到很好的效果,既照顾到农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又堵住了计划外二胎、多胎的大口子,刹住了不正之风。有的农民说:“光顾我自己,影响村里应当照顾生二胎的人,一对不起国家,二对不起屯邻。”还有的说“我不能让全屯的人戳着我的脊椎骂。”许多村干部反映,计划生育工作好做多了。
一年多来,开创无计划外生育村的活动,使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可喜局面。
截至1987年底统计,全省晚婚率为57.55%,一孩率比1986年提高了2.38%,人口出生率为11.97‰,自然增长率为7.73‰。同人口计划相比,自然增长率下降2.6‰。全省一年少生9万人。节育率为90.07%,比1986年提高0.95%。
(陈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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