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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施环保新计划 十三市负责人向省府立责任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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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6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辽宁实施环保新计划
十三市负责人向省府立责任状
本报沈阳7月6日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杨时光、本报记者王友恭报道:为了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辽东半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辽宁省广泛实施环境保护的“五二四”工程计划。为了确保这一计划的实施,今天,13个市的负责人代表当地政府向省政府立了责任状。
“五二四”工程是辽宁省近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技术、工程和管理方面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工程计划的要求,在“七五”计划的后三年中,辽宁省要在城市中建成500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21个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和4个“烟尘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辽宁省是我国的重工业地区之一,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为了集中力量治理大气污染,今年初,省政府制定了“五二四”工程计划,决心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今后三年内重点建成一批环境保护的示范区,其中包括沈阳市的皇姑区、大连市的中山区和西岗区、营口市的西市区,还包括沈阳化工厂、大连机车车辆厂、锦西化工总厂等10个环境保护的示范企业。
在今天举行的工程责任状签字仪式上,沈阳、鞍山、丹东、阜新等市的市长和环保局长分别介绍了发动各部门及广大群众实施这一工程计划的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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