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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为中国劳工运动献身的黄爱、庞人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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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7
第5版(理论)
专栏:党史人物

最早为中国劳工运动献身的黄爱、庞人铨
黄爱、庞人铨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早期的团员,湖南劳工会的创建人。
1917年,黄爱、庞人铨同时毕业于湖南甲种工业学校。后来,黄爱到天津直隶高等工业学校读书。“五四”运动时在天津学联执行部工作,担任过由周恩来主编的《天津学生联合会报》的编辑,两次参加天津各界人士进京请愿团,在第二次请愿中被拘捕坐牢。出狱后,被学校诬为“暴徒”而开除学籍。此后,他曾在工人补习学校授课,组织过营救周恩来、郭隆真等请愿代表的活动,参加过北京工读互助团,并曾为觉悟社的第一批社友。1920年春,经李大钊介绍赴上海,在《新青年》杂志社作缮写校对工作。在上海期间,他开始注意研究十月革命的经验,决意从事劳工运动,想通过实际斗争摸索出一条改造社会的道路来。这年6月,他离沪返湘,在长沙与庞人铨不期而遇。
庞人铨自学校毕业后,当过工人,组织过家庭织造社,过着“日间织布、夜间读书”的工读生活。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重重压榨下,织造社很快破产了。他不得不弃工从戎,在湘军陈嘉佑部作副官,在湖南人民驱逐军阀张敬尧的斗争中他出力颇多,1920年退伍还乡。
正当庞人铨苦闷彷徨之际,黄爱和他商定发起组织湖南劳工会。经过艰苦的筹备,1920年11月21日湖南劳工会在长沙成立。在黄、庞的主持下,劳工会做了很多工作,如主办工人夜校和工人读书会,设立图书室和阅报处,成立工人新剧组,组织工人学习文化和政治。黄、庞两人经常为工人夜校和读书会讲课。同时,他们先后在长沙组织各业劳工会20余个,会员达7000人。
湖南劳工会对于湖南工人早期的政治斗争和罢工运动做出了贡献。劳工会成立后即向赵恒惕的省自治根本法筹备处提交了意见书,其中“经济纲领”部分就是根据《共产党宣言》十条纲领提出的。随后,劳工会第一次在长沙工人中组织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集会活动,向工人宣传“五一”的由来及工人应有的觉悟。1921年夏秋,劳工会参与领导了长沙的理发、土木、印刷工人的罢工斗争,其中,长沙土木工人罢工曾使全城工人为之震动。特别是劳工会发起的湖南第一纱厂收回公有运动在当时影响比较大。1921年4月28日,黄爱等8人为此而被捕入狱,在狱中绝食7天。通过上述斗争,激发了工人的阶级觉悟和政治热情,增强了团结,发现和培养了工人运动中的骨干力量。劳工会还在长沙创办了女子职业学校,宣传妇女解放、男女平权、男女互助,并曾为工厂招收女工、维护女工的权益进行过斗争,在湖南妇女运动史上写下了可贵的一页。
黄、庞也接受过无政府互助论和工团主义的思想影响。他们主办的《劳工》和《劳工周刊》虽然宣传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但也宣传过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和无政府工团主义;在劳工会成员中也有少数无政府主义者;劳工会发起和领导的湖南第一纱厂收回公有运动,是企图在无产阶级没有取得政权的情况下,实现工厂公有和由工人自己管理工厂,这显然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第一纱厂收回公有运动很快失败了,现实给黄、庞以深刻的教育。这时,毛泽东和湖南的党、团组织给了黄、庞及时的帮助。毛泽东专门找黄爱谈话。不久,黄、庞都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路过长沙时,向劳工会领导成员介绍了俄国十月革命的情况和经验。劳工会成立周年时,毛泽东在《所希望于劳工会的》一文中,充分肯定了湖南劳工会一年来的成绩,同时,针对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希望和意见。
在党的关怀和毛泽东的指导下,黄、庞对劳工会进行了改组。在组织上,把原来的“合议制”改为民主集中的“书记制”,设立了评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黄、庞二人驻会主持会务。在基层按照产业组织工会,入会的工人每月要缴会费。关于劳工会的宗旨,则进一步明确为“养成阶级的自觉”,“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而不仅是团结劳动者作经济斗争。在宣传上,强调创办《劳工周刊》的目的是促进劳工们阶级斗争的觉悟,铲除阶级区别和人剥削人的制度。在政治上,进一步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入国际国内的重大政治斗争。改组后,按照党的指示,黄、庞在湖南率先领导长沙工人团体集会游行,反对帝国主义的太平洋会议。会上高呼“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国际资本主义!”等口号,散发传单,揭露太平洋会议是强盗分赃的会议。陈独秀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写道:在全国反对太平洋会议运动中,除上海外,长沙工人最猛烈。翌年初,在全省不少人被军阀赵恒惕的“自治运动”和《湖南省宪法》所蒙骗的时候,庞人铨发表文章,尖锐地揭露了赵恒惕的自治玩弄的是“官治诡言民治,被治诡言自治”的鬼把戏,是“假联省自治之名,行军阀割据之实”。
1922年1月,湖南第一纱厂爆发年终索薪斗争。工人罢工后,赵恒惕派武装包围纱厂,拘捕、捆打工人数人,在厂内实行戒严,迫令工会下令上工。在黄爱、庞人铨主持下,劳工会向赵恒惕政府提出抗议,要求将军队撤走。16日,黄爱到华实公司办事处向厂方提出警告,经理与董事诱请黄、庞谈判,并以一千元贿赂黄爱,他当场把支票掷于桌上。当日深夜,被华实公司贿通的赵恒惕派来全副武装的士兵百余人,突然包围劳工会,将黄、庞二人逮捕,惨杀于长沙浏阳门外。两位烈士时年均只25岁。
黄、庞殉难的消息传出后,在毛泽东的主持下,长沙各界在船山学社召开追悼会,印发纪念刊物,通电全国,并分发了“黄、庞精神不死”的纪念章。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周恩来、李达等先后发表演讲,撰写文章、挽诗和挽联,对黄、庞表示追悼,称赞黄、庞是“劳动阶级的先驱”。1922年5月1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将每年1月17日黄、庞殉难日定为中国劳工运动纪念日。1926年,湖南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将黄爱、庞人铨烈士公葬于长沙岳麓山。
(何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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