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阅读
  • 0回复

劳动制度改革的难点: 企业富余人员何去何从?——具备条件者重新就业——老弱病残者提前退休——一时失业者领取救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劳动制度改革的难点:
企业富余人员何去何从?
——具备条件者重新就业
——老弱病残者提前退休
——一时失业者领取救济
据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邓全施)目前,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在山东青岛、湖南株洲、江苏盐城和北京218厂进行。改革面临的最突出的难点,是如何妥善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问题。据估计,全国企业的富余人员约有1500多万人。
据介绍,改革劳动制度,就是要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的劳动管理环节,通过优化劳动组合,优胜劣汰,让富余人员离开所在企业,到社会上去重新就业。企业不仅可以辞退违纪职工,而且可以辞退生产岗位的富余人员。同时,职工也可向企业辞职。真正做到“企业用人自主,职工择业自由”,最终达到全体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实行劳动制度改革以后,被企业辞退的职工,出路主要有三条:
一是国家通过发展生产和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具备条件的富余人员重新就业;二是让难以重新就业的老弱病残者提前退休,享受养老保险;三是对一时失业的人实行失业救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