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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对话惹出大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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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一番对话惹出大祸
张怀京
山西临县小甲头乡小甲头村农民刘国让来信反映:1981年春天,他和二儿子刘新虎承包了10亩责任田和10亩枣树地。他们相信中央关于承包期一包15年不变和谁种谁有的政策,舍得投工、投肥、投资,新栽枣树200多株。经过几年的辛勤耕作,原来蒿草遍地,变成了布局合理的枣园,1984年到1986年,连续3年他家每年产红枣3000多公斤,收入3000多元。1987年,县、乡、村干部把这个村2620多亩承包责任田、枣树地和自留地、自留树全部收回,打乱重新分配。刘国让家承包的20亩地和树也全被无偿收回。他们不同意,因此和县干部发生了冲突,结果给他们全家带来了灾祸,使刘国让和3个儿子无辜被关押。
事实真相如何呢?
本报群众工作部委托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张怀京同志到山西吕梁地区和临县进行了调查。下边发表的是记者的调查汇报。 ——编者对话
1987年春天,临县对黄河沿岸枣区7个乡镇107个村庄1450多户农民的承包土地和承包枣树进行了大调整,小甲头村也不例外。大调整把刘国让父子的原承包地和承包枣树调整光了,对他几年的投资、投工、投肥不用说补偿,连句好话也没有,气得刘国让老汉跑太原上北京,到处反映情况。直到1987年6月,县里才派来个工作组解决问题。
6月12日,刘新虎拿着1984年中央1号文件摘抄,找县委工作组负责人之一、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郭德兰,要求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郭不答应。刘新虎当场问道:“中央1号文件黑了没有(即还算不算数)?”
郭德兰回答:“黑不黑我比你清楚。反正我不让种你就不能种,你敢在原承包地上动一下,我就不姓郭!”
40岁的刘新虎也不示弱:“有中央文件在,我要不敢在我的承包地上动一下,我不姓刘!”
郭:“告诉你,我是政法部门的!”
刘:“政法部门的又怎么样,你是吃米吃面长大的,也是要讲理的,又不是吃屎喝尿不讲理的!”
“你骂人?!”
“就骂你,共产党的干部不听中央文件的话,还是什么共产党员!……”说完话,刘新虎就去他原承包的地上种了4.2亩山药。
没料想,这几句对话竟给刘国让一家招来了大祸。罪名
郭德兰与两位县政府负责同志商量后,于6月13日找到县公安局长武振瑞,要求以辱骂他人为由对刘新虎进行治安处罚。武振瑞没有履行传唤、讯问、取证、裁决等法定程序,没办任何法律手续,就个人决定对刘新虎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6月13日深夜12点多,已入梦乡的刘新虎被叫到乡党委办公室,还没坐定,便被戴上了手铐。刘新虎被吓懵了,立即进行了本能的反抗,并质问道:“我犯有什么罪?”郭德兰叫几个乡干部一起动手,帮助公安人员李改成、张乃荣把刘新虎用绳子捆了起来,还对他大打出手。刘新虎被打后绑在乡党委办公室的桌子腿上。
6月14日早晨6时左右,刘国让听说二儿子被叫到乡政府一夜未归,冒雨来到乡政府,看到儿子的样子,便跌跌撞撞地向儿子扑去,哭喊着问:“这是怎的啦?究竟犯了什么法?”正在炕上睡觉的郭德兰等人被惊醒后,跳下炕来推老汉。刘国让一下将郭德兰等人推开,郭德兰下令把刘国让捆起来,李改成、张乃荣等人抱腰的抱腰,搂腿的搂腿,把60多岁的老人摔倒在地,一面动手捆绑,一面揪住头发咚咚地往地上猛撞。
刘国让的三儿子刘金平、四儿子刘占平闻讯赶来,见状后便大声质问:“我爹我哥犯了什么罪?”郭德兰跨前一步说:“你们要怎的?!”刘占平、刘金平忍不住了,就动手和郭德兰等人撕打起来。郭德兰等人感到这两个年轻农民不好对付,便匆匆离去。
下午1点左右,临县公检法部门的10多名人员来到小甲头村,没有拘留证就拘捕了刘家父子4人。
直到6月15日下午4时,刘家父子被押回县看守所,县公安局才向他们宣读逮捕通知书。刘国让、刘金平、刘占平被逮捕的罪名是“妨害公务”;刘新虎的罪名由辱骂他人变成了“破坏集体生产”。伪证
刘国让父子的案件移送到县检察院后,办案人员发现要使刘国让、刘金平、刘占平的妨害公务罪成立,就必须把县公安局非法拘禁刘新虎说成是依法执行公务。可是行政拘留没有裁决书怎能行?于是,县公安局根据检察院的意见,在刘新虎被拘捕10天后(6月23日)补了一张拘留裁决书。案件移送到县法院,审判人员发现县公安局长7月16日出的证明中,只写派李改成执行任务,那样,张乃荣为何捆人打人呢?为了弥补“缺陷”,法院于开庭前3天(9月19日)让县公安局长武振瑞补了个“派李改成同志前往协助干警张乃荣执行公务”的伪证。开庭审理后,法院又在审判卷中补进6份旁证,共80余页;公安局为了找到合法的依据,让李改成、张乃荣于9月15日写下给刘新虎上铐时,曾口头宣布过行政拘留的伪证。
去年9月23日开庭,从上午9点一直审到晚上10点,刘家父子的陈述、两位律师的辩护以及法庭宣读的证人证言,使旁听席上的听众们清楚地看到,在拘留刘新虎的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人向刘新虎出示过拘留证或口头宣布过拘留。刘新虎坐牢97天,免予起诉释放出狱后,也没有见过拘留证;刘国让、刘金平、刘占平去乡政府时,也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们刘新虎已被拘留了,他们只知道郭德兰、张乃荣等是落实林权调整土地工作组的成员,根本不知道是在执行公安公务,因此妨害公务罪不能成立。而公安人员张乃荣打人证据确凿,公检法部门违反法律程序办案,合伙做伪证事实俱在。霎时,舆论大哗。在事实面前,公诉人也承认:郭德兰有违法行为,裁决书和公安局长的证明都是后补的。法庭只好宣告:延期宣判。较量
在案子判不下去的时候,前吕梁地委书记樊荣枝出头了。他肯定了小甲头村的土地大调整是应该的、合理的;认为公安机关对刘新虎执行行政拘留是合法的、正确的,被告用暴力干涉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构成了犯罪。有了地委书记的指示,临县法院便于10月18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刘国让有期徒刑2年,刘占平有期徒刑1年,刘金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刘家父子不服,向吕梁地区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地区中级法院经过一个多月的二审核查,证实在拘留刘新虎的过程中,临县公安局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剥夺了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诉和提起诉讼的权利,郭德兰不是依法执行公务,而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非法侵犯;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有违法行为;乡党委、县委、地委都有人以党代法和以权弄法。地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拟作无罪释放的判决。但在地委的干预下,这个案子一拖再拖。地区中级法院只好在今年1月27日依法决定,先对刘家父子取保候审,让无辜被羁押了7个半月的刘国让父子与家人过个团圆年。哪知道,这个决定又触怒了樊荣枝,他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人好一顿训!地委政法委书记趁机给樊荣枝打报告说:地区中级法院的认识和意见,明显是错误的,在目前情况下是难以说服的,仅仅在个别案件上论是非,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3月份,樊荣枝同志调离吕梁后,吕梁地区中级法院于3月24日作出了撤销临县法院的判决,宣告刘国让、刘占平、刘金平无罪的二审判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对记者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新旧体制交替时期,要做到依法办案难度很大。这头要求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办案。那头又是党管干部,我们时时都在权与法的天平上经受着检验。”
5月底,记者第9次来到吕梁地区调查这个案子,得知刘国让父子蒙冤遭受的经济损失还没有得到补偿;动手打人的某些干警没有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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