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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当媳妇 娃娃当爹妈 安徽农村婚姻为何受困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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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0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社会一角

少女当媳妇 娃娃当爹妈
安徽农村婚姻为何受困扰?
《人民日报》7月5日登载《安徽农村非法婚姻严重》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关注。据安徽省妇联、省共青团委、妇幼保健所等有关部门反映,安徽农村非法婚姻的特征是“低年龄、低文化、不登记、没爱情、早结婚、早生育。”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老人旧思想与小青年“新观念”的不谋而合,助长了早婚早育。老人们说“早娶媳妇早抱孙,早抱孙子早得福”。近几年,电影、电视、书刊、录像、手抄本中的拥抱、接吻和小夫妻生活的描写,刺激了农村青少年对新婚和性生活的好奇心。小青年中有几句顺口溜:“人生难得几次乐,拥抱接吻求快活,私奔同居无人管,早当爹妈早得乐。”
二、按人口调整土地的办法,变相地支持了早婚早育。农村中有些地区,按人头调整田地。想多得人口田的农民,千方百计促成儿子早婚。在他们看来,儿子早婚得三利(媳妇、孙子和田地)。
三、部分城镇旅馆、饮食店,特别是私人旅馆和饭店,对男女同宿者,只认现金钞票,不看结婚证件,给未婚同居、私奔同居提供了方便。
四、受几千年封建婚姻制度和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做父母的总认为,子女结婚一定要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农村青年结婚,绝大多数仍按所谓“明媒正娶”的旧方式进行。有的青年认为,反正办几桌酒席,热闹一场,左邻右舍都知道就行了。
五、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农村中已经出现的非法婚姻的实际问题,尚无解决的好办法,处罚没有根据,搞土政策又违法。有的乡村干部对结婚不登记和青少年早婚早育,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只上门吃喜酒,不管结婚证有没有。农民中有一句顺口溜:“结婚不领证,违法不犯罪,虽有婚姻法,可依可不依。”
六、业务部门各干各的,缺少配合。比如,司法部门抓普法,不管执法;民政部门只能管到少数结婚主动登记的,多数结婚不登记者民政部门管不着;计划生育部门对新婚育龄夫妇不管领结婚证与否,一律发给《准生证》;有的人民法院对合法和非法婚姻案件,一般均作为事实婚姻予以受理;妇联对非婚生育,非法婚姻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子女,一律维护其合法权益。由于有关部门协调不够,直接导致了非法婚姻和早婚早育的逐渐增多。
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方面运用立法手段,制订执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地方法规,同时对乡(镇)、村等各级负责人,采取目标管理,逐级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奖惩制度。同时,调配和培训乡镇婚姻登记员,提高素质和执法观念,堵塞各种漏洞。另外,还要采取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否则,非法婚姻现象必然造成人口恶性膨胀,给安徽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包袱!
(赵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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