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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平价粮实行价格补贴改暗补为明补 我国粮食购销体制酝酿重大突破 山西、广东、河南、广西、福建等省区的一些地区率先进行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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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压缩平价粮实行价格补贴改暗补为明补
  我国粮食购销体制酝酿重大突破
  山西、广东、河南、广西、福建等省区的一些地区率先进行改革
本报讯 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我国的非商品化的粮食购销制度,今年开始出现松动和变革的迹象。4月以来,山西、广东、河南新乡市、广西玉林市等地,率先进行了以调整利益关系为核心的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福建省从6月1日开始参照广东的做法也进行了改革;还有一些地区正积极根据本地情况,拟定改革方案。以区域突破为特征的我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
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上述地区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的做法不尽一样,但都是本着“决策分散,风险分担”原则,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加工者和国家之间长期形成的旧的利益结构进行了大胆的调整,并在若干方面取得了一致性的共同突破:
首先是在销售环节上,压缩平价粮销售,或提高平价粮销售价格。山西省除保证城镇居民定量在14公斤以下的基本口粮、军用粮、大中专和中学生口粮继续按平价供应外,工种粮、副食、酿造、糕点、饲料用粮及各种补助粮一律放开,实行改价供应和市场调节,全省共压缩平价粮销售6.45亿公斤。广东和玉林则主要是提高销售价格。
其次是在收购环节上,实行价格补贴,或提高收购价格。广东省规定在“三挂钩”政策不变前提下,对合同定购稻谷给予每50公斤5.84元的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即把定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25元的水平。玉林市规定每50公斤稻谷收购价提高2.41元,农民可选择实物或现金形式的生产资料差价补贴6元,即把定购价格提高到28元。山西粮食定购价没提高,把“三挂钩”物资折价为每50公斤2.3元直接补给农民。
第三,在补贴方式上,改暗补为明补。在这次改革中,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各地区都增加了补贴,并由暗补改为明补。
第四,在资金负担上,实行企业财政分级负担。
从已经实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地区总的情况来看,改革措施基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承认。尽管有些地区的局部范围一度出现过抢购粮食的现象,但由于政府加强了对市场的调控管理,粮食部门增加了粮食库存,平抑了市场,震动没有预想的那么大,局势基本保持平稳。在理顺粮食价格关系方面前进了一大步,财政补贴大幅度下降。基本上做到了让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加工者和国家都满意。当然,各地改革粮食购销体制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完善。 (唐仁健 杨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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