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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位农民出资兴办敬老院 民政部赠铜匾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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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十九位农民出资兴办敬老院
  民政部赠铜匾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
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贾昭全报道:民政部今天在这里向19名致富农民赠送了“义重德高”铜匾,颁发了荣誉证书,表彰他们个人兴办敬老院的美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涌现出了大批勤劳致富的农民。有些农民致富以后,发扬中华民族尊敬老人的传统美德,个人出钱在本乡、本村兴办敬老院,收养孤寡老人。民政部认为,这些农民的行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也为发展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受到民政部表彰的19名先进人物是:北京市朝阳区梁国光,河北省蠡县马卓才、阜平县张兆成,山西省原平县赵恩科,吉林省长春市王守兰,江苏省盐城市黄金高,浙江省宁波市喻心月,安徽省宁国县黄昌书、朱德华、萧县郭超凡,福建省福清县林文镜、南安县黄连体,江西省上高县罗君子,山东省齐河县张孝扬、郯城县白永孝,河南省延津县王福山、滑县李新广、开封市陈敬和,广东省茂名市梁鸿辉。
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表彰会上讲了话。他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对个人举办敬老院的行动积极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碰到的困难。会上,梁国光等人发出“为民义办福利事业倡议书”,希望更多的人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多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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