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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了的城市”——阜新市实行大面积租赁见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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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2
第2版(经济)
专栏:

  “出租了的城市”
——阜新市实行大面积租赁见闻
  本报记者 皮树义
阜新,出租了的城市。
全市1264户工商企业中911户实行了租赁经营,在市属工商企业中租赁面则达95%。目前,租赁正走进文化、卫生系统。三家电影院出租了,甚至有的医院也搞起了租赁。
租赁经营,在这改革大潮迭起的年代已不算什么新鲜事儿,但是,在一个中等城市里,这样大面积的租赁却是少见。美国记者爱德华·毕·加甘在阜新采访后,《纽约时报》出现了这样的通栏标题:“为了经济利益,市长几乎出租了整个城市”。
冒险而又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冒险的决策。
1987年的春天,有人指责改革是搞资本主义,租赁制更是首当其冲。偏偏在这个时候,阜新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大面积租赁的决策。
一时,阜新城里议论纷纷,争论的话题自然是租赁姓“社”还是姓“资”。有的同志狐疑地对市长王亚忱说:我们还是要搞社会主义嘛!也有的同志担心:这么多的企业一下子租出去,改革会不会乱套?也有人给省里写信:王亚忱大面积搞租赁,将造成严重后果。
政治风险,经济后果,市委书记张惠新、市长王亚忱和阜新的决策者们早已考虑过了。改革是要冒风险的。然而,现实逼着他们选择了大面积租赁。
阜新号称煤电之城。露天煤矿曾是全国之最,阜新电厂——共和国的现任总理曾当过它的厂长。说起这些令阜新人陶醉,然而,目光从这些大型的国营企业转向地方企业,阜新人则感到难堪。
“一小二穷三不活”,阜新人这样概括阜新企业的特点。说它小,全市98%的企业是小企业,市属企业中没一家大企业,中型企业也只有10家;说它穷,1986年辽宁省工业企业人均留利六七百元,而阜新还不到200元。企业穷,城市只好戴着贫困帽子,每年要吃掉省里财政补贴8000万元;穷的根源在于企业不活。小企业本来具有经营灵活的特点,可是“两权合一”,小企业按大企业办,弄得半死不活,44%的企业亏损。
“阜新像一个重病号,正处于危急阶段,不动大手术,是不会康复的”。张惠新、王亚忱选择的大手术就是大面积租赁。租赁,两权分离比较彻底,对于搞活小企业具有特殊作用,这早已被外地的经验证明。阜新也从1986年10月开始了租赁试点,并初见成效。市委、市政府从市情出发,当机立断,大面积租赁,把改革的“盆景”变成“园林”。
一波三折又终于如愿
说起改革,大家都会举手赞成,但真改起来,又不会那么痛快。
租赁,选择承租人是关键。怎么选?由谁选?市委、市政府决定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标,吸收职工参加考评、答辩,进行民意测验。
在阜新中药厂,一下子出来了四伙投标者,其中有厂长苑德君,也有主管局的干部。
3月15日,34位职工代表第一次行使“主人”选择“仆人”的权利,他们知道怎样投这一票。
职工了解中药厂的昨天,更清楚它的今天。建厂多年只能生产一种剂型——大蜜丸,质量还不好。柴胡舒肝丸因坚硬如石,被人戏称为“锤砸柴胡舒肝丸”。1984年,苑德君来这个厂当厂长。他领着职工上新品种,搞技术改造,抓产品质量。很快,产品发展到5种剂型、100多个品种;柴胡舒肝丸早已不须锤砸,六味地黄丸还得了全国第一;利润翻了两番,职工奖金也从全年30元变成了每月30元。
26票投给了苑德君,另外三伙仅得了6票。然而,这个结果并没有公布。群众喜欢的,领导不一定喜欢。苑德君脾气倔,不听话,自然不讨人喜欢。结果,局里来的一伙被选定为承租人。
民主不算数吗?不少职工自发地到局里申诉不平,有的还告到了市里。
7天之后,市里中止了中药厂的租赁。
又过了20天,主管局主持了第二次租赁。这次更简单,没有答辩,没有职工投票,只是将参加第一次投标的苑德君、局里的干部和厂里另外一伙捏合在一起,名曰“合伙租赁”。
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这“伙”里有人忙着写信“揭发”苑德君的37条罪状,“贪污盗窃、行贿受贿”,闹得人心惶惶。“伙”不下去了,厂里生产一团糟。
职工急了,不断有人到市里反映情况,有的找到了市长。市纪委调查组查了136天,终于查清:苑德君是清白的。10月14日,市里领导主持职工投票,苑德君正式租赁中药厂。
职工的意愿终于实现了,尽管迟了212天。
改革是群众性的事业。改革的星空不应只是几颗明星闪烁,而应是群星灿烂。有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即使有再大的风险,也会化险为夷。阜新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的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赢得了干部、群众对大面积租赁的支持。大面积租赁带来了大面积丰收。1987年,全市地方工业产值比1986年增长13.5%,实现利税增长23.8%,财政收入增长12.9%。
该拿又不好拿的收入
漫步阜新街头,忽见一家饭馆的大玻璃窗上贴着一副金字对联:讳言功利贬斥享乐;清心寡欲孔颜乐处。横批:德冠千古。开饭馆不就是为了赚钱嘛?这对联与饭店门前迎风飘动的招客幌子是多么不协调。
是的,商品经济之风虽已吹进这塞外之城,但人们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改变,新旧观念正在冲突、碰撞之中。
承租者的收入是人们关心的一个话题。据说,省里规定承租者第一年收入可以是职工平均收入的5至7倍。与一些领导者、租赁者、工人谈起承租者收入,差不多都是说:“承租者承担了风险,付出了辛苦,应当按照合同兑现承租者的收入,但是……”这一“但是”,应该拿的收入也就不那么好拿了。
还是听听承租者自己的话吧!
潜水泵厂厂长孙文衡:“在这事上不要斤斤计较,租赁不是为了赚大钱。工人跟我在这个厂干了8年,还没富起来,我拿那么多,良心上过不去。”
说这话时,57岁的孙厂长露出的是真诚的目光。他是阜新市的优秀党员、劳动模范,来厂8年,把一个破旧的工厂变成了农机行业井用潜水泵重点厂。职工选“心目中合格的共产党员”时,290张选票有288票选了他。他平时从不多拿奖金。全年承租收入拿了3400元,只高于工人平均收入1倍多点。
化工厂厂长刘荣久按合同并扣除所得税应拿五六万,他按职工平均收入7倍拿了1 1400元,对副手、中层干部、退休职工另外有所“表示”,还给托儿所买了1000多元的衣服、行李。他说:对有贡献的同志要有所“表示”,让大家感到我不是为钱而干。职工爱厂,我也得爱职工。难买一团和气,把大家的积极性拢起来。要过安定日子,就别要那么多钱。
现在,职工的工资普遍不高,承租者一下子收入几万、甚至十几万,自然显得鹤立鸡群,许多人也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有的厂长反映,个别主管部门说,我们过去支持你,支持的是厂子,现在租赁了,支持的是你个人。挣了大钱,你得“表示表示”。一家工厂职工听说厂长要拿几万元,闹了情绪,劳动效率下降。工人说我们一个月拿不了几元奖金,他怎么拿那么多。也有的同志认为,有些工厂租金指标较低,使租赁者超额太多,挣钱容易。
按合同兑现承租者的收入,阜新市委、市政府态度是鲜明的。如何树立适应商品经济的新观念,如何解决承租者与职工的利益矛盾,这些都需要探索。租赁制本身也需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步伐既已迈开,就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这样,阜新就会真正成为“物阜民丰、焕然一新”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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