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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规模经营的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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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3
第2版(经济)
专栏:

  重视规模经营的效益
  田雨丰
实行耕地规模经营,是为了获得更高经济效益。盲目扩大规模,未必能达到这个目的。
任何产业的规模都不是固定的,它随着条件的变化扩展或收缩。而一定条件又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形成的。企图超越阶段过早地扩大经营规模,会导致经济的逆向运转。
因此,扩大土地经营规模需要哪些条件?按现有条件,多大规模合适?采取怎样发展速度为好?这是需要认真加以考虑的。以吉林省为例,近四年间转让土地的户仅占总农户的2.2%,接包耕地仅占总农户的1.8%多一点。而接包土地大户又都集中在土质瘠薄的东部山区和西部草原区。这说明:在吉林耕地经营规模扩大的速度还是相当缓慢的。
为什么耕地转让速度比较缓慢呢?其原因:首先是非农产业不发达。到1987年为止,全省10219个村中,约50%的村有村办企业,但多数村仅有一两项以手工为主的小型企业,企业项目既不固定,收入又不稳定,劳力容纳量也有限。而土地转让和劳力转移是紧密相关的。
其次是农户收入不高,积累能力低,无力对生产做更大投资。近两年粮食虽几次涨价,但其涨价幅度远远低于生产资料涨价幅度,与1983年比,国家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5.6%,而省内生产资料价格提高了14.5%,为前者的2.6倍。按目前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情况,可以预测,短期内农户积累不可能有大的变化。
第三,生产手段落后。要扩大生产规模,必须有相应的新的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以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否则,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土地,要靠雇用大批农工去经营,而这又要求经营者具有相当的经营管理水平,这对目前多年习惯于小农经济的农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吉林省在“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口号下,曾由政府扶持办起了几个五百亩的种粮大户,其结果多数由于不善经营管理而破产,国家和农户均遭到经济损失。由此可见:所谓种田能手无非是种田有经验的农民,但种田经验代替不了经营管理经验,更代替不了现代化的生产手段。
第四,农民不敢放弃土地。中国农民历来把自己的命运和土地联在一起,他们把耕地当作资产,作为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靠山,对于刚刚涉足商品经济领域的农民,尚缺乏足够的商品生产经验,不敢轻易转出土地。就是在乡镇企业发展好的地方,也是如此。吉林梨树县梨树乡霍家店村近三年人均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相对值逐年下降。1987年,人均收入855元,其中种植业收入只有132元,但全村670户中没有一户提出转让土地的。
根据吉林省情况,我以为当前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重点不在扩大经营规模,而主要在于新的科学技术的推广、发展机械化和提高地力三个方面。
此外,我以为对扩大耕地规模问题,也不应仅仅追求农户单位的扩展,还应从社会的整体效应去理解。也就是说把微观效应和宏观效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寻求一个中国式的发展道路。具体一点说,就是在目前土地分配均等化所形成的千家万户个体经营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形式把零散的土地联结起来,发挥群体效益,同样可以发挥规模的经济性。上面提到的霍家店村就是明显一例。这个村有耕地8325亩,人均耕地2.9亩。村办企业比较发达,85%劳力已转入企业做工,村办机耕队有五台大型拖拉机承包了全村耕地,从运粪、翻、耙、压、起垄、播种、中耕(三遍)、施肥、灭虫、脱粒等十三项作业均由机耕队负责,各户使用的种子、化肥也由村合作组织统一购买,秋后统一结帐。农民只在定苗、割地时,投入少部分劳动外,其余绝大部分时间都可安心在企业里干活。这种土地经营方式,虽然并未把土地打乱了重新承包,但实质也是一种规模的扩展,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逐年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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