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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规定廉政九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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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劳动部规定廉政九条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吴锦才)劳动部新为机关工作人员作的规定中将“严格会议纪律”作为“为政清廉”的第一条。
这一条说:“各单位要控制会议,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旅游旺季不得在旅游城市或风景区开会。会议费用,要按规定标准执行,不搞宴请,不发放礼品。”
劳动部关于为政清廉的规定共9条,其中还包括对工作往来、人员出差、业务工作、业余劳务报酬照章纳税、出国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劳动部规定说,劳动系统内的工作往来不搞招待宴请。各种礼仪活动所必需的招待宴请标准从简,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中,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个人和单位捞好处,不准利用职权或关系插手处理亲友升学、调动、工作分配等问题。
劳动部称,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对规定特别要做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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