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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邑县委书记王保珍 抵抗反贪污运动应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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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2-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中共高邑县委书记王保珍
抵抗反贪污运动应受处分
中共河北省高邑县委书记、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王保珍,在这次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不但不积极领导运动,反而暗地组织防线,抵抗运动。
王保珍在运动开始时,就有意识地拉了一批贪污分子,到节约检查委员会与节约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他决定大贪污分子赵盛世(县政府机关生产的经理),和有贪污问题的县政府人事科长赵川,担任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而在运动中表现积极的县委宣传部长、人民法院院长、公安局长等人,都没有被吸收到委员会来。
当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精神贯彻下来后,有人反映县委非法经营机关生产,王保珍听了,就和一贯接受贿赂的牛兰琴说:“这是谁给咱胡吹风,一定得追追风!”他和安立荣(前任县委组织部长)、牛兰琴(机关支部书记)、谷香娥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岳斌治(机关会计)、韩四(管理员)等组织“防线”集团,常在安立荣家里开会,研究对策。积极分子张增在查秘书处账目时,吃了人家一个鸡蛋,王保珍等就在第二天的检举会上向张增大肆进攻。
为什么王保珍要百般地阻碍这个运动呢?因为王保珍自己的错误很多:王保珍曾经向机关借了一百九十八万元,一年多未还,直到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展开后,才还了一百五十万元;他在商联会、信义、华新、建华等公私营生产机关都入了股,乘粮价波动时,大肆贩卖粮食,从中谋取暴利。根据检举材料,他只在县政府生产机关华新就前后取款五百万元。此外,他一有机会就贪污公款,如藉口回家埋葬父亲,骗取二百一十五万元;出外开会超支路费十五万元等。
我们认为像王保珍这样的贪污分子,是不配当打
“打虎”的指挥官的。我们建议河北省委、石家庄地委立即调查这件事,迅速解决,使高邑县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真正深入开展起来。
中共河北省高邑县委机关干部张稚枫张增
张修田 张新禄 耿文彦 李清 王书科 王德振 卢培 赵玉山
编者按: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地委已于二月六日宣布停止王保珍的职务,留在地委机关限期反省。我们认为王保珍的错误是严重的,河北省委和石家庄地委应即认真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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