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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北大学生致死致伤案终审 杀人犯王建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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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殴打北大学生致死致伤案终审
  杀人犯王建被判死刑
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殴打北大学生致死致伤案的6名被告所作的一审判决,驳回王建、王丽和刘斌的上诉。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9日曾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判处王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和流氓罪判处哈恩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流氓罪判处王建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流氓罪判处王永联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流氓罪和窝藏罪判处王丽有期徒刑3年;认定刘斌犯有流氓罪,但因犯罪情节较轻,是从犯,免予刑事处分。
一审判决后,王建、王丽以量刑过重、原判决认定的事实部分不符为理由,刘斌以自己的行为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理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经过今天进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认为,王建、王丽、刘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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