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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纪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中纪委抓紧党内制度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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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8
第1版(要闻)
专栏:

保证纪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中纪委抓紧党内制度建设
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在抓紧时机进行制度建设,以适应改革新形势的需要。目前中纪委已经制订出一些党内法规,旨在保证纪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今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乔石主持了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三大和十三届二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纪检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与此同时,本着党政分开的原则,积极、慎重地进行了纪检系统的体制改革,明确了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关系,明确了纪检系统的职务序列,调整了内部机构和领导班子,较好地解决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的撤留问题。
为了使纪检工作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着手抓了制度建设,新近已向全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试行)》。条例规定,“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条例还强调,在检查案件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此外,中纪委还在制定一个综合性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三个单项规定,正在试行。那些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党员干部,那些在涉外活动中有违犯纪律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党内其他腐败分子,将按照规定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年内还准备制定共产党员犯经济类错误和道德类错误党纪处分的两个单项规定。这些条例、规定的颁布和执行,无疑对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逐步建立,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央纪委还先后派出14个调查组,分赴沿海内地等省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的经验及党纪党风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研究。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近已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充分发挥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为政清廉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弄权渎职,敲诈勒索,奢侈浪费,以及钻改革空子,破坏改革的案件,坚决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排除干扰,扫除障碍,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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