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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 经贸部干部傅建福被判刑8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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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8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
经贸部干部傅建福被判刑8年
本报讯 7月8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对外经济贸易部贸管局干部傅建福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一案,认定傅建福犯有受贿罪,一审判处傅建福有期徒刑8年,并收缴其非法所得。傅建福从1985年7月到1986年8月,利用工作职权之便受贿,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单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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