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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事实,不是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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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19
第1版(要闻)
专栏:

  是事实,不是诬告
  新华社记者 邹爱国 新华社通讯员 姚杏泉

  198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办信同志拆开一封群众来信,看到信右上角有两行小字“请保密,否则日子不好过”。
这封寄给中共中央书记处的署名来信,反映的是湖南省桑植县林业局局长谷臣举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的问题。信中列举了谷臣举挪用占用育林基金建办公楼、修建高级招待所、垫付私人建房款以及铺张浪费、砍伐自然保护区林木出售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来信很快被摘登在中办国办信访局的《群众反映》上,为了保护来信人,署名为:“桑植一干部”。
这期《群众反映》一发出,立刻引起领导同志的重视。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批给国家审计署查办。湖南省省长熊清泉要求省林业厅会同湘西自治州政府严肃查处。
不久,由湘西州林业局和桑植县负责人率领的七人调查组来到桑植县林业局。
调查组一到桑植就宣布,他们只负责查核来信反映的五个问题,其它的事一概不涉及。在调查中,调查对象是由谷臣举等人安排的。担任调查乱砍乱伐问题的竟是林业局办公室主任。每当被调查人谈到林业局和谷臣举等人的其他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你讲的超出了范围”;“你不要有意找茬儿”;“干工作还能不出错”。
调查组1987年3月10日开始工作,3月17日便宣告调查结束,结论是:“来信反映的五大问题与事实不符,应予全部否定。”调查组向县委汇报后,县委表示:“调查实事求是,我们同意”。
可是,调查组的结论一宣布,人们议论纷纷:“问题明摆着,怎么会是与事实不符?”“到底有后台呀,没能告下。”“看来写信人没有好日子过了!”
  二
  1987年3月17日,州县调查组在桑植县林业局召开了调查情况通报会。调查组组长高长生首先介绍说:“从各方情况看,桑植一干部写信给中央反映谷臣举同志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的问题,并非事实,应予全部否定。”
他话音刚落,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接着发言,要求追究写信人“诬告”罪。紧接着,林业局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等七人相继发言,表示响应。有的说,写信人“为了个人私利,陷害同志”;有的说,“这是一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有的说,“树欲静而风不止,不追查诬告就不得安宁”……谷臣举也发言说:“事实充分证明反映情况是假,打击陷害是真,如果任此风盛行,后果不堪设想。我要求组织上对诬告的这个人给予党纪国法处理,否则我将自动辞去林业局长的职务。”
4月13日,一份桑植县林业局的红头文件寄到了中办国办信访局。报告写道:“为了挽回损失,教育人民,维护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广大林业职工强烈要求追查陷害人的诬告罪”。与此同时,中纪委也收到一份桑植县林业局纪检组的报告。报告说:“向中央写信的人,属于诬告,抱有个人成见,弄虚作假,败坏党风,影响安定团结,影响改革创新,影响四化建设”;“根据党纪国法,群众强烈要求,本人申诉,请退回信件,以便严肃处理。”
根据处理群众来信的原则和了解的情况,中办国办信访局指出,桑植县林业局要求退回来信并追究写信人诬告罪的做法不妥,应予制止。中纪委也明确表示:“不同意将桑植县一干部的来信定为诬告信,桑植县林业局的做法是错误的。”
日前,记者在长沙问谷臣举等人,有没有以林业局纪检组的名义给中纪委、省纪委写信要求“追查诬告”、“退回来信”时,他们竟矢口否认。

  国家审计署没有轻信州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仍然要求湖南省审计局会同有关方面前往桑植进行审计调查。在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一个由湖南省审计局、林业厅、湘西自治州委组成的10人联合审计组来到了桑植。
审计组在调查中遇到重重阻力:他们在哪儿刚找到知情人,哪儿就有人对知情人家属进行威胁,吓得知情人家属跑来到审计组同志面前,请求他们不要再谈了。有的上午刚谈了情况,下午就说上午谈的不算数。有的介绍情况后,审计组要他写个材料,他连忙说:“材料我不敢写,他上面有人,惹不起。”
经过23天的紧张工作,审计组先后调查了近百人次,取得了100多份调查材料,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谷臣举等人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是17万余元,而是30多万元。
调查结束后,审计组的同志与桑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他们提出:“桑植一干部向中央反映的林业局挪用育林基金的问题,除在个别情节和金额数量上有出入外,基本属实,并不是无中生有,更不是诬告。就五个问题总体而言,认定与事实不符,是不恰当的”;“林业局发出的关于要求追查桑植县一干部诬告罪的报告是错误的。”审计组还特别介绍了桑植县林业局存在的一些其它问题,如搞计划外基本建设;内控不严,财会工作较乱;缺乏民主作风,抵制上级批评,压制群众意见等。
不料,当审计组主审杨惠问县委书记有什么意见时,他说:“我不好表态,我第一次已经表态了,这次如果我再说你们是实事求是的,我就自己打自己嘴巴了。”审计组在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还看到一份来自桑植县的文件:“根据审计结果,我们认为结论为:事出有因,出入很大为妥。”
  四
在上级组织的有力支持下,审计组在调查报告中提出:“桑植县林业局挤占挪用育林基金并非初犯,而是一犯再犯,建议将此问题通报全省”;“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对林业局所存在的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3月17日情况通报会上向写信人施加压力是错误的”;对此,有关同志“应作出深刻检查,建议根据其态度,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不久,关于桑植县林业局挤占挪用育林资金的通报发出了。湖南省委、省政府也责成湘西州委督促桑植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处理意见。
然而,通报发出6个月之后,来自桑植的消息使人吃惊:那个当初表示不定来信人“诬告”就自动辞职的谷臣举仍然坐在县林业局长的位置上,未受到任何处分。更有甚者,县政府一位领导还多次在会上赞扬“谷臣举是个好干部”,并说,“对待告状,我们的态度是:不听、不怕、不理。”
为什么不处理谷臣举?记者看到桑植县委、县政府今年3月13日给湘西自治州委的报告。他们的理由是:谷臣举“认错态度好,改错决心大”。报告说,“谷臣举本人没有重大问题”,他只是对“局里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
我们在桑植还了解到这样一点情况:手中掌握木材权力的谷臣举曾批给几个县领导一批木材,数量40立方米、20立方米不等。至于逢年过节,礼品也是少不了的。据介绍,在谷臣举的送礼单上,有茶油、天麻、绿豆,还有香烟、白酒等等。
据悉,中共湖南省委最近已决定彻底查处桑植县林业局的严重问题;桑植县人大也准备就群众反映的有关谷臣举包庇投机倒把分子、行贿受贿等问题进行专题调查。无疑,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和事都将受到严肃查处,桑植县林业局的问题也绝不会例外。(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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