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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衔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全军官兵十月一日起佩带军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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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1
第1版(要闻)
专栏:

授衔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全军官兵十月一日起佩带军衔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孙茂庆)记者从总参谋部获悉,人民解放军士兵与军官评定授予军衔同时展开,10月1日,全军士兵与军官一起佩带军衔符号。我军官兵将以新的阵容展现正规化建设的风采。
据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即将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条例对士兵军衔的范围、等级区分、授予权限、晋升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士兵军衔的设置为二等七级:(1)志愿兵役制士兵为两级:军士长和专业军士;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为五级: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和列兵。评定授予士兵军衔以战士现任职务、服役年限、德才表现为依据,按照士兵编制军衔全面进行衡量评定。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同志说,实行新的士兵军衔制度,是我军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这对于维护我军的组织纪律,保证统一的指挥,培养良好的作风,推动军队建设纳入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这位负责同志说,1955年我军士兵同时和军官实行军衔制,对于完善部队的指挥和管理制度,保证统一的组织指挥;对于确定军人的职责、地位、荣誉、待遇,维护军队的组织纪律起到积极作用。因此,1980年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考虑实行军衔制之后,经过几年的积极工作,目前,全军士兵的授衔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士兵实行军衔制是军心所向。战士反映,这是国家和人民给我们的荣誉,我们决不辜负人民的厚望,一定把在授衔中激发出的热情,投入到作战、训练和工作中去,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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