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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变了味的“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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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1
第2版(经济)
专栏:三言两语

取消变了味的“责任制”
大峡
假如有人平白无故地拦路要钱,那你准会以为是遇上了坏蛋。
可是,假如要钱人是工商管理局的,或是其他什么管理部门的,而你恰恰是他管辖下的一个企业的经营者,恐怕你就得乖乖地交钱了,一点脾气也不能有。否则,会惹出麻烦。
这是现在常见的一种现象。
若问为什么要设这么多经济管理部门,神经正常的人都会回答是为了给企业服务,也为了监督经济生活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绝不会有人说是为了养闲人、捞油水。可是现在,有些部门说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一朝权在手,便把油水捞。不但不为企业服务,反而要企业为它服务;不仅不制止违法乱纪行为,自己倒带头乱收费、滥罚款。对一些部门的这类行径,群众早就看不惯了,只不过是敢怒而不敢言。
执法带头毁法,也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全推给基层,上级主管部门也有责任。比如有的地方上级层层下收费、罚款指标,多收多罚就多奖,还美其名曰“责任制”。这不是逼着下头乱开口子吗?看来,要制止乱收、滥罚风,非取消那种变了味的“责任制”不可。
商丘工商局从制度入手,整肃自身风纪的做法,值得有关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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