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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书社”的主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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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残疾人与社会征文

“菲菲书社”的主人
张心阳 杨永红
办个书社吧,方便大家,也方便自己。4年前,从小就以书为友的北京市东城区六铺炕街道的宋菲菲这么想。
可是,有人说:“宋菲菲办书社,真是想入非非!”原来,宋菲菲是个自幼从胯骨以下就不属于他自己的残疾人。残疾人办书社,谈何容易!
容易也好,不容易也罢,宋菲菲最终把书社办起来了,而且还名为“菲菲书社”。
说来也怪,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异常喜爱这爿书社。
一位从事编辑工作的老同志跑了北京十多家书店,买不到《甲骨文辨析》。这天,他慕名来到菲菲的书社窗口。菲菲歉意地回答:“没有。”说着,又递过来一个蓝本:“这样吧,你在这上面留上书名、姓名和电话号码,我给你想想办法。”
此后三天,老人上下班路过这里,都见书社门紧闭着。第四天,他接到了电话,菲菲告诉他:“书买到了。”老人猜想,这些天小伙子一定替他买书去了。的确,菲菲摇着轮椅,串街走巷,跑了6家书店和出版社,才在对外贸易出版公司书库里找到这本书。老人激动地拉着他的手要付双倍的钱,菲菲笑着说:“账不能这样算,做人,总免不了要为他人尽些义务。”
这样的事情宋菲菲做了多少,谁也没有数过,只知他那厚厚的蓝本已更换了三次。
一位女青年想买本《学日语》,书拿在手上,可钱不够。菲菲看她面有难色,笑道:“书先拿去吧,钱什么时候给都行。”
同时也有这样的事,如果菲菲卖书少收了钱,顾客会把钱送来。一位顾客从他这里买走20多本书,第二天又把书全部抱回来了,说:“全部书款应是36元4角8分,而你才收了26元4角8分,应再付你10元。”
对别人寄以信任,换来的是别人对自己的诚实,这是菲菲的生活哲理。他这小小的窗口就这样向广袤的世界播撒着精神文明。
孩子是他这里的主要顾客。他从售书中总结孩子们的心理特点,购进一些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书。过去,孩子们总是领着母亲来这里帮自己推荐书,可久了,他们觉得母亲推荐的书还没有卖书的叔叔推荐的好,菲菲成了他们心中的“权威”。每当放学的时候,孩子们别的书摊很少去,却在他的窗前排着长长的队。
在他的窗前,三天两头就有个把扛着麻袋或提着大包的汉子探进头来,挤挤眼,打手势。菲菲一看就明白:向他兜售非法出版物来了。每遇这些不速之客,他就虎起脸,手一挥,把他们赶走。
不过,这事他也确实面临过“考验”。那是小店刚开张的时候,起初蛮红火,后来就一落千丈。一位同行扫了一眼他的橱窗,给他挑了一下“毛病”:缺少武侠、凶杀、色情三种大头货。菲菲想了一个晚上,决定还是不能这样干。第二天,他在窗前贴出了一张公告:“走访读者,停业三天。”
菲菲摇着轮椅,走访了机关、军队、报社、厂矿、学校等100多位不同的读者,终于从他们中了解到了真正的需求信息。
菲菲没有卖过一本非法出版物,而生意却异常兴隆。
宋菲菲身残志不残,他以高尚的情操赢得了社会的支持、尊重和赞誉。宋菲菲的事迹传到美国后,华侨伍振权先生给他赋了这样一首诗:
菲菲身残志气坚,
东城创业转坤乾,
春风旭日辉璀璨,
煦煦融融景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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