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9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举行第14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试行草案,近期颁布试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2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举行第14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试行草案,近期颁布试行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鹏今天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和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试行草案)》。这个文件经过进一步修改,将在近期由国务院颁布试行。
会议指出,根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转让,将有利于改革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由于在全国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是一项较大改革,为取得经验,会议决定先颁布试行条例,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再补充、完善为正式条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