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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积极 措施慎重——广东对珠江三角洲土地规模经营调查的结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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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2
第2版(经济)
专栏:来信

态度积极 措施慎重
——广东对珠江三角洲土地规模经营调查的结论
本报记者 何加正
广东省有关部门在最近对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土地规模经营问题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已有退出承包地的愿望和做法,也有少数农民愿意多包地,但因客观制约因素较多,目前还难以大规模进行。调查认为,领导者对此态度要积极,但措施应慎重,不放任自流,也不能硬下任务,要区别对待,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人均耕地7分。80年代初、中期土地已平均分包到户,每户三五亩。这几年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异乎寻常的发展,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走了出来,退出承包地的愿望开始在部分农民中产生。据调查者介绍,他们在中山市沙田区(按土质划分)4个村和80户农民对话,有28户要求退出承包地,占35%,要求多包地的有8户,占10%;希望维持现状的有44户,占55%。有关部门认为,这在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也有不太发达的地区)有一定的代表性。这种状况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客观条件和前提,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引导土地适当集中,应摆上议事日程。
但调查者发现,在珠江三角洲目前真正实行土地规模经营的还是少数,估计约占原承包地的2%—3%左右。这是因为有多方面制约因素。首先,集中土地要受当地生产水平和生产结构制约,农民是否让地要由劳动力能否有效地转移为前提。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虽然发达,但农民还觉得不稳定,有后顾之忧。其次,粮食、甘蔗等主要产品还是计划定购,粮食任务重,谁多包粮田,就意味着背上包袱,因此要求让地的人多,愿意接受地的人少。有关方面认为,这是目前的一个最大制约因素。基层干部对土地集中一般不甚积极,他们认为任务分散要比集中保险系数大,所以粮田集中难度更大些。再次,规模经营离不开社会化服务。调查发现,即使三角洲,多数乡镇也没有建立起较系统的服务体系。而建立这一体系,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经济实力,不是说搞就能搞成的。此外,原来土地分散零碎,好坏搭配,土地集中,必然要在全村作调整。而一个村内往往有人愿让地,有人不愿意,难度较大。有人还认为老一辈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现实状况和传统观念也是一个制约因素,不能无视农村劳动力结构和劳动力素质现状。
鉴于以上情况,有关部门分析认为,土地规模经营虽然在珠江三角洲已经有了需要和可能,应不失时机积极加以引导,但也不能操之过急。工作中必须既积极又稳妥。他们的如下建议已得到省决策和领导部门的重视:
——什么时候,用什么形式调整土地,权力应下放到乡村,上级不要干涉。不下硬任务,不限期,可监督。不放任自流,也不千篇一律,避免“一窝蜂”。
——抓住时机,因势利导。调整土地,组织出面必不可少,但必须把握时机。时机抓好了能水到渠成。时机各地不一,条件不成熟的要耐心等待。最好用总结经验让大家仿效的办法推广,行政干预不要过多。
——因地制宜,分步进行。首先从比较容易搞的市场调节的项目,如经济作物、山地、开发性生产以及粮食以外的畜牧业、养殖业等搞起。条件具备了再搞粮食。
——承认土地价值,由无偿承包向有偿承包过渡,通过投标等办法,用经济手段使土地走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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