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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项大陆农工原料台湾已准许间接进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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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2
第2版(经济)
专栏:

五十项大陆农工原料台湾已准许间接进口
新华社香港7月21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经济部国贸局”20日会同有关部门及工商业代表研究订定了“大陆产品间接输入处理原则”,并公布包括煤、棉花等50项大陆原料准许间接进口的产品清单。这项方案将报请“经济部”核定后实施。
“大陆产品间接输入处理原则”共有六条,其中规定:大陆产制的农工原料必须符合“不危害国家安全、对台湾相关产业无不良影响、有助于提升台湾产品外销竞争力”等三个条件,由“国贸局”征询有关机关及工商团体意见,报请“经济部”核定公告后,才准许间接输入;未经公告明列准予进口的大陆产农工原料项目,厂商可以视实际需要,通过其所属产业公会主动向“国贸局”提出建议,随时检讨修订;进口方式限以间接贸易办理;厂商进口经公告准许的大陆原料时,应向“国贸局”申请,依一般进口规定办理签证,如金额在免办签证限额以下,由海关直接验放;进口时在输入许可证等文件上应注明“大陆产制”字样,但货品原包装上的大陆产制标志则须涂销;由“国贸局”定期发布有关进口签证统计资料。
公告准许进台的50项大陆原料,除台湾“行政院力行小组”在去年底先后核定公布的30项产品以外,这次公告的另外20项产品包括煤、生铁、废钢铁、铝锭、锡锭、未锻电解铜、高岭土、滑石、天然橡胶、湿蓝皮、原棉、茶子、蚕丝、生丝、废丝、羊毛、稀土矿原料、合成樟脑、天然樟脑、砥石原料(碳化矽、氧化镁、氧化铝)、制浆原料(含木片)、造纸用纸浆、黄磷、桐油。
台湾“国贸局局长”萧万长昨天表示,今后对大陆货品进口市场占有率高于一定标准时,将通知各产业公会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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