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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起自杀事件的思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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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9起自杀事件的思索
3月29日下午,本报群众工作部接到一封来自湖南澧县的电报(未署名),内称:“澧县纺织厂一女工昨晚自杀。此即今年来,澧纺发生的第4起女工自杀事件。请予关注!!”30日上午,我们给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长途电话,请对方尽快查明情况。
4月底,群众工作部又收到一封来自澧县的电报:“澧纺继4起女工自杀事件后,又一女工自杀。为了纺织女工,望贵社真正管一管!”5月3日下午,我们又通过长途电话告知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这一情况。5月4日,群众工作部正式函告澧县人民政府,请县政府及时查明澧纺几名女工自杀的原因,并希望告知结果。
5月上旬,澧县人民政府寄来了调查报告,现摘要如下。
本报群众工作部信访组
澧县纺织厂是我县规模最大的一家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125万元,正式职工2445人。今年1—4月,全厂发生9起女工自杀和自杀未遂事件。
直接原因和经过
这9名女工轻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难以胜任的繁重工作,无法忍受的冷遇和处罚,强烈的自卑感,遭受挫折、失败的恋爱、婚姻等,使她们处于压抑和痛苦之中,最后精神崩溃,走上绝路。
细纱车间甲班挡车工谭灰菊是1984年进厂的女工,今年21岁,身高仅1.47米,身体瘦弱且患有血小板减少症等病,做工时感到力不从心。1987年11月,谭的车位发生空锭事故,班长未弄清外在因素,又未报经车间批准,便向谭灰菊发出了罚款通知单。几天后,班长又借故对谭罚款。谭要求调换两台性能好的机车,班长却给换了两台车况差的。今年1月初,谭两次请病假未得到批准。1月19日,她再次请病假,班长虽然默许,但仍给她记了旷工。为此,谭陷入极度苦恼之中,1月20日,在厂部职工宿舍服毒身亡。
3月11日,细纱车间丙班落纱工黄玲平在宿舍服毒,经医院抢救幸免一死。黄今年24岁,1986年,她在其兄的说服下勉强与本县道河乡水电站一职工建立恋爱关系。1987年5月两人领取结婚证后,因对厂里分配的房子不满意,黄便草率地提出“离婚算了”,男方从此就没去过黄家。此后,黄的思想陷入极度矛盾之中,直到服毒。
汽流纺车间女工周富贵,在进厂前曾与一个农村户口的临时工自由恋爱,感情较好,由于遭到亲属反对,情绪发生异常变化,3月16日晚服毒身亡。
3月28日晚9点半左右,细纱车间丙班挡车工龚小菊在厂区附近池塘投水自尽,年仅19岁。事后得知,她自尊心很强。今年3月,她被评为先进,在领奖时,班长说名单上没有她
(漏掉了),她感到无地自容。
在这期间,还有5名女工自杀和自杀未遂。
3月2日,细纱车间甲班挡车工韩先菊在家中自缢身亡,22岁。
4月21日,细纱车间丙班挡车工李远香在男朋友家自缢身亡,24岁。
4月21日,22岁的厂保卫科职工严敏吞服了100片安定,经医院抢救脱险。4月27日,严欲撞开动的汽车自杀,被同事拉住。
4月28日,18岁的前纺车间临时合同工邓逢莲在集体宿舍内服毒,幸被同宿舍女工发现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4月30日,25岁的织布车间准备工段勤杂工鲁长梅在自己的宿舍里服毒,经抢救脱险。
做好善后工作
在短短的4个月中发生9起自杀事件,这绝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工人素质较差等方面的问题。教训是深刻的。
自杀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带头深入车间班组,同工人面对面交心对话,召开各车间工人代表座谈会,听取批评和建议。同时,整顿和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这一工作的内容、方法以及考核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在自杀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干部,一俟情况查实,即予处理。
为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于6月30日前实行“四班三运转”,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争取尽快拿出改善工人生活环境的总体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改造食堂和托儿所。
湖南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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