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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等竞争机制 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潍坊市对局级干部实行考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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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建设平等竞争机制 鼓励人才脱颖而出
潍坊市对局级干部实行考任制
本报讯 山东潍坊市委、市政府不断更新观念,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聘200多名企业领导干部和公开考选61名外经外贸工作人员的基础上,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又作出决定:今后对市直部门空缺和新提拔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县、团级)一般实行考任制,公开选拔任用。
他们规定,报考市直的局和副局领导干部,只要是本市干部(中小学教师除外)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者,都有资格报名应选: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事业心强,思想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担任考选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四、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三年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在考选方法上,他们按照民主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答辩、考查测评、任用几个步骤进行。
潍坊市考选干部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在年龄和文化程度上不搞一刀切,一般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就可报名应试,在同样条件下选用年轻干部;二是在考试内容上舍弃了与考选目标业务联系不大的基础科目,不是只凭一张试卷,而是综合考核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三是不凭一张试卷定取舍,而是以应试者的整体素质为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传统考查情况各占一定比例,综合各方面情况择优录用。
对被选用的领导干部,他们规定,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任职期满胜任工作的可连任,不胜任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安排适当工作。考选担任部门正职的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如不合格,要随时罢免;副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提请有关部门决定任命,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目前这个市正在组织对首批10名市直部门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选工作。   (曹学芹 韩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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