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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与“一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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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7-2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一律”与“一般”
遥远
报载,宁夏对厅局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招待宴请作出规定:下基层就餐一律一菜一汤;迎送宴会一律谢绝,确实需要参加的招待宴请,一律四菜一汤。
其中几个“一律”,让人感慨丛生。若将“一律”改成“一般”,同样可以成为规定,然而执行起来出入可就大了。现今此类不用“一律”而用“一般”的规定并不少见,可后者效果如何呢?
用“一般”,规定就显得“留有余地”,但在纠正不正之风时却容易成为某些人的遁词:你说一般应如何如何,他说“我的情况特殊”。于是,你特殊,他特殊,大家都特殊;“特殊”岂不又变成了“一般”,你严惩谁?如果用了“一律”,情形就大不一样,它可使规定具有“排他性”,使得那些搞特殊者不得不有所顾忌,而检查监督者也可以理直气壮,免去不少纠缠。
有些规定之所以常用“一般”而不用“一律”,或许是因为制订者怕有“一刀切”之嫌,其实,在纠正不正之风的问题上,就是应该“切一刀”。现在的情况是那“起于青苹之末”的不正之风,已“盛怒于土囊之口”了,其危害所及是我们整个民族素质的下降。如果再不切实采取措施,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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